各直属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 现将武进区委组织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基层党支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各单位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对存在问题突出的支部班子,要专门进行谈话提醒。要统筹组织督导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帮助指导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3.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4.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 年2 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工作总结在2017 年3月10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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