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机关各部门,直属公司,相关单位:
《武进国家高新区外籍专家和外企高管奖励办法》已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10月26日
武进国家高新区外籍专家和外企高管奖励办法
为加快国际优秀人才聚集,提高园区企业竞争力,提升园区国际化程度,加快实现武进国家高新区“十三五”规划蓝图,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武进国家高新区外籍专家和外企高管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本办法所指外籍专家和外企高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外籍专家
(1)园区企业依法聘用的外籍员工;
(2)与园区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在园区连续工作满一年;
(3)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对园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外企高管
(1)园区外资企业依法聘用的中外籍核心管理人员,担任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实际负责企业管理工作);
(2)与园区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在园区连续工作满一年,年薪不低于80万元;
港澳台居民参照上述执行。
(二)本办法所指园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园区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内资企业;
2、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配合武进国家高新区各项工作,对园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财政奖励
(一)自本奖励办法出台之日起三年内,园区企业新聘的外籍专家和外企高管,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武进国家高新区财政贡献部分给予50%奖励;
(二)被评为(或授予)武进国家高新区“外籍专家贡献奖”、武进区和常州市“荣誉市民”以及其它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籍专家,自荣誉称号授予次年起连续两年,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武进国家高新区财政贡献部分给予100%奖励;
(三)园区外商投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其核心管理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武进国家高新区财政贡献部分给予100%奖励;
1、年入库税收2000万元(含)以上;
2、被评为常州市工业企业三星级(含)及以上;
3、公司当年年入库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且开票销售和入库税收同比增幅30%以上;
(四)鼓励内资企业聘用外籍专家。
1、园区内资企业聘用外籍专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同等职位,年薪不低于80万元),给予企业每年5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2、园区内资企业聘用外籍专家从事技术研发(年薪不低于60万元),给予企业每年3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三、住房补贴
1、对在园区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总监或等同高级管理职务的外籍专家,且在武进区租赁房屋居住,自园区企业聘用之日起三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2、对园区企业聘用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专家,在武进区购买自住商品用房的,最高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所购商品房位于武进国家高新区南区的,额外给予5万元补贴。补贴款五年内分期支付。
四、生活服务
1、为园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和外企高管,高新区积极申报荣誉市民等省市区有关荣誉称号;
2、鼓励外籍专家子女选择本地就学,高新区协调安排武进地区优质教育机构入学,对就读武进清英外国语学校的,给予50%学费补贴;
3、高新区组织专门团队协助外籍专家及其家属办理出入境和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请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五、上述奖励政策,同时满足多项时,奖励年限不累加。若与项目《进区协议》或者《“金梧桐”人才支持政策》等省市区出台的政策有重合之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六、本办法由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试行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