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湖管理与保护,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263”专项行动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发〔2017〕1号)要求,紧密结合湟里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总 河 长: 武为锋 镇党委书记
朱军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河长: 王志坚 人大主席
祁 斌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成 员: 丁 涛 镇党委副书记
蔡兰芬 镇纪委书记
丁晓瑾 镇党委组织委员
张 英 镇党委宣传委员
吴 柯 镇党委政法委员
张华东 财政分局局长
戴 赫 公共资源交易站站长
姚 军 信访科科长
毛程亮 农技农机站站长
高网红 水利站党支部书记
张 钦 环保科科长
吴波清 建管所所长
许海东 城管中队中队长
杨文伟 国土资源所所长
董荣庆 交管所所长
臧华忠 湟里派出所所长
张 勇 东安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站,朱军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网红、张钦、毛程亮、赵新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