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180号)及武进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和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坚持分类考评、分层推进的原则,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管理要求,做到集镇管理突出规范,村(社区)管理突出有序,全面提升我镇长效管理水平,实现争先进位目标,营造良好的镇村人居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湟里镇镇村环境整治长效综合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1、镇区(包括湟里、东安、村前集镇区)。
2、全镇中心区域及镇郊结合部(含被并集镇区)、村庄家园、河道(塘)、道路、行政办公区域、长效管理基础工作、三级平台的管理、问题整改情况及执法形象。
(二)整治内容
1、环境整治长效综合管理基础工作
镇政府将镇村环境整治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纳入对各村及城管、环卫、爱卫、水利、市管、交管、公安、农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镇对各村长效管理补贴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经费兑现;建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度,统筹协调处理全镇长效管理工作,工作无缝对接。对集镇(包括被撤并镇镇区)、道路、河道、村庄家园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考评一次。对有关职能部门每季度考评一次。每月上报区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信息。
2、河道
设立河道管护公示牌,管护牌完好无损。河道畅通无淤积,河中无暗坝、无沉船、无影响引洪的鱼簖等阻碍物,无长期滞留船只。河面干净、无水花生、无大面积水生植物、垃圾、漂浮物;主干道沿线村塘无水花生,岸坡无垃圾、漂浮物。岸坡无乱搭建、乱堆放,无生活、建筑垃圾,无简陋厕所、露天粪坑。水质清澈、无污染。
3、道路
道路平整、无坑洼,两侧视野内无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道路沿线无露天马路市场;道路两侧视野内无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主干道沿线鱼塘、蔬菜、瓜果等看护棚(屋)必须离道路30米,周边环境整洁。道路两侧视野内无二手建材、其它物品堆放及经营点(店),废品收购点(店)围护经营,物品堆放整齐,环境整洁。道路沿线汽修、摩修、洗车点(店)等店做到室内经营,门口无杂物堆放,环境整洁。道路沿线无残墙残壁,户外广告、招牌、遮阳设置规范,无破损缺字,无占道经营;垃圾箱(桶)、公交站点、隔离栏、路标、路灯、配电箱、公示栏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堆放、乱吊挂。道路沿线无简陋厕所、露天粪坑。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种菜、死株、缺株。行道树无枯死及缺株现象。
4、行政办公区域
办公区域环境整洁优美、绿化美化,道路硬化平整,无暴露垃圾、乱堆放、卫生死角。划线停放车辆,整齐有序;室内(包括餐厅)环境整洁,窗明几净,无积尘、蛛网,灯具清洁。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设施,卫生保洁落实到位,无异味、无积垢。垃圾收集容器密闭,垃圾入箱,清运及时。
5、集镇(镇郊结合部)
镇区路面平整无凹陷坑洼积水,人行道板无破损,不得擅自增设道板坡道。无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乱吊挂、占道经营。沿街店面等单位设置的遮阳蓬帐,整洁美观,宽度不超过人行道。店面招牌、字号、户外广告完好、整洁、规范,无占道现象;镇域区无擅自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无成堆或散在垃圾。中心镇区商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箱框。瓜果蔬菜旺季临时增设的销售点(流动售货车、早餐点)随时清除所产生的垃圾,保持场地清洁。主要街道两侧不准设置垃圾箱,按照263专项行动要求设置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垃圾箱密闭、箱体整洁,无焚烧、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四周硬化,垃圾入箱、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溢,基本无蝇,无臭味。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内外环境整洁,运行正常,定期消杀。垃圾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汽车车身整洁,车牌、标志清晰,不超重运输,集水装置完好。取缔八年及以上转运车辆及所有黄标车辆。公厕为水冲式厕所,设施完善,专人管理,排水通畅,清洁卫生,无蝇蛆、无乱张贴、乱涂写。化粪池有盖、密闭,粪便不满溢。无简陋厕所、露天粪坑。镇区配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标准停车场;车辆划线停放、排列整齐。市场周边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停车、流动摊贩,卫生死角,周边店面无店外出摊、占道经营;市场内无车辆进入、占道经营、乱设摊、乱堆放、乱吊挂,环境整洁;自产自销、季节性临时摊点划定区域、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绿化带内无垃圾、死株、缺株,无毁绿、养家禽家畜、堆放杂物等现象。镇区不准饲养家禽,镇郊结合部规范圈养家禽。无残墙断壁;镇郊结合部拾荒户、废品收集点物品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并进行围护。汽修、摩修、洗车点(店)等做到室内经营,门前无杂物堆放,环境整洁。镇区公交站点、隔离护栏、路标、路灯、配电箱、公示栏、井盖等公共设施,无乱涂写、乱张贴,无污迹灰尘,无破损。镇区河塘水面干净无水花生、漂浮物;岸坡无乱堆杂物,无各类垃圾。
6、工地管理
建筑工地设置围挡,主要道路两侧范围内的工地临时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余路段的工地临时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牢固、安全、美观、整洁。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沉淀池、排水沟等)齐全。运输车不得带泥行驶、污染路面,不得抛、洒、滴、漏。施工中应采取降尘措施防止扬尘。工地管理有序,工地出入口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占道堆放,无暴露垃圾。建筑工地、拆迁区域内生活垃圾清运及时。
7、长效基础考评
镇政府将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纳入对各村及城管、环卫、爱卫、水利、交管、公安、农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度,统筹协调处理全镇长效管理工作,工作无缝对接。镇对各村长效管理补贴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经费兑现。镇政府对各村、各有关职能部门出台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组织,制定考核方案,月考核、季点评相结合,完善奖惩机制,责任到人。养护管理和城管执法规范、常态,建立档案;每月及时补充更新;建立工作例会、业务培训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业务培训。每月上报区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信息1篇。三级平台规范运作,专人专机使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案卷处置快速、高效,平台回复真实、规范。无超时回复案卷,无不满意案卷。
8、问题整改情况
对群众反响较大、上级考核问题、重点督办问题、媒体曝光问题、上月检查问题、专项考评问题、平台派遣案卷等涉及环境长效管理方面未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
9、“两违”
镇域内存在违法建设由城管中队(“两违”办)提供查处结果,实行单独考核,全年成绩汇总后占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总成绩的10%。
10、执法队伍建设
不得违反着装、车辆、队容风纪、行为规范等管理规定,不损坏队伍形象;执法管理中不出现暴力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执法现象;执法队伍要依法履职;不违反廉政建设规定。
11、村庄家园
村中干道硬化,平整无坑洼,遮阳规范,无乱搭建、乱堆放;无马路市场;蔬菜、瓜果看护棚必须离主干道30米,周边环境整洁。辖区内无成堆、成片散在垃圾,无焚烧现象。搭荒户、废品收集点物品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并进行围护。垃圾箱设置布局合理,门窗密闭,箱体整洁完好,无焚烧、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周边硬化,无垃圾、乱堆放及污水,垃圾清运及时,苍蝇密度低。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台账资料规范。无露天粪坑、简陋厕所、大三格式化粪池。外来人口多的自然村应建造标准水冲式公厕,公厕管理规范,环境整洁。三格式化粪池密闭规范,使用正确,管理到位。猪粪池加盖,设有子母盖。收储猪粪必须集中围护堆放,不渗不漏,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河塘水面干净无水花生、漂浮物;岸坡无乱堆杂物,无各类垃圾。村、居民区内及家前屋后无乱堆放、乱搭建、乱吊挂、成片(成段)乱涂写、乱张贴、破败的残墙断壁。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死株、残株,无毁绿、养鸡(鸭)、堆放杂物等。村委办公区域无暴露垃圾、乱堆放、卫生死角;厕所为水冲式,卫生保洁落实到位;室内整洁,无积尘、蛛网,地面洁净无痰迹。长效管理:各村有专职保洁员,村内道路、绿化、河塘、广场的管理及垃圾清运等有专人负责;制订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检查、奖励等机制,责任到位;有专项保障经费。
二、职责分工
根据武进区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仍然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1、集镇(包括湟里、东安、村前集镇区)、环境卫生整治由镇城管中队、市管委、环卫所具体组织实施。
2、村庄家园整治(包括村委办公楼卫生)由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3、239省道整治由交管所组织实施。县乡道整治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管理和养护权的意见》,由交管所负责,村级道路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组织实施。
4、河道整治由水利站、各村组织实施,水质改善由环保办组织实施。
5、“两违”工作由镇土管所、建管所、城管中队(“两违”办)具体组织实施。
6、二手建材堆放及经营、废品收购站(点)、汽修点(店)、摩修摊、洗车点(店)等整治由派出所负责,会同工商部门、城管中队、交管所、相关村具体组织实施。
7、建筑工地整治由建设办负责,会同城管具体组织实施。
8、镇、村绿化工作由镇政府牵头,长效办、农林站、建设办、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9、农贸市场整治由城管中队、市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0、镇政府行政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由政府办后勤组负责实施。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环境整治长效综合管理活动的领导,坚决防止出现工作走过场和滑坡回潮现象。镇环境整治长效综合管理办公室将加强业务指导、现场巡查,镇考评小组将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各村要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健全长效综合管理网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加大资金投入。各村要将各项镇村环境整治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大投入,专款专用。镇财政对村每年每人补贴10元卫生管理费,并加强考核,将月考核与抽查评分综合评议。全年考核综合评分优等为98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镇财政对各村长效管理经费补贴按全额的100%下发;得分在90分以下的村,镇财政对各村长效管理经费补贴按全额的90%下发。新增公厕、垃圾房一定要由各村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有镇爱卫办到现场察看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补贴;新增公共厕所必须按镇建管所提供的图纸要求建造,经审计验收合格,镇政府补贴每座10000元,新增垃圾房每只补贴1500元,拆迁移建的垃圾房不予补助,以上款项由镇政府年终一次性补助。由爱卫办分类统计,建立台账,确保长效综合管理的正常运转。各村垃圾清运价格按每人每年11元计算,垃圾房按每年每座340元计算(合并前的村前、新渎、迈步、沈家、西鲁、后坊六个村的垃圾房按每年每座370元计算),暂住人员同样按每年每人11元计算垃圾清运费,各村垃圾清运人员如有空缺,则有各村自行负责寻找对象,到岗到位,确保垃圾的正常清运。农村清运垃圾人员由各村委负责管理,政府负责监督,具体清运人员考核细则由镇政府同清运人员签订。另外,根据上级的要求,为鼓励各村创建江苏省健康村,镇政府决定补贴创建经费高于省级卫生村创建的补贴标准(省级卫生村补贴叁万元),凡通过省级健康村创建的村,补贴创建经费伍万元。
3、健全考核机制。镇政府考核由长效办牵头,抽调各有关单位人员按照考核细则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地段、薄弱区域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每季度明查一次,每月暗访一次。考核小组人员必须坚持标准,坚持原则,严格考核,正确评定。
4、镇政府对各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分值在前9名的村给予奖励。设一等奖两个,奖金各为:陆万元;二等奖三个,奖金各为:肆万元;三等奖四个,奖金各为:贰万元。
以上奖项由镇检查考核组全年累计分值评定(含区级检查考核分值)。希各村对照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将我镇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做到实处,真正为老百姓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居环境。
5、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武进区农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的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开展环境整治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生态卫生意识,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
武进区湟里镇党政办 2017年1月19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