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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嘉泽镇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050/2017-0008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嘉泽镇  
产生日期: 2017-07-12 发布日期: 2017-07-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成立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嘉泽镇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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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嘉泽镇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镇(园区)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嘉泽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经镇(园区)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薛健峰  镇长

副组长:蒋松明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薛小忠  人武部长

成  员:王红明  宣传委员

        莫  珺  综合科科长

        刘  鹏(市场监督管理局嘉泽分局局长)

        蔡  斌(财政局局长)

        俞云海(农技农机站站长)

        蒋素平(畜牧兽医站站长)

        章  庆(食安委主任)

        陆晓云(环保科科长)

        嘉泽消费品市场负责人

        夏溪消费品市场负责人

        厚余消费品市场负责人

        成章消费品市场负责人

        各村(社区)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技农机站,由俞云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协调事宜和日常工作。

 

附件: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嘉泽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     

 

 

 

 

 

 

附件:

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

   嘉泽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创建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集中统一部署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重大行动。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

1、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相关部门、涉农重点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3、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监测计划、培训计划;

4、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工作,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企业生产行为;

5、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制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全覆盖抽检力度;

6、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7、会同市场监督分局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

8、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建立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市场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9、配合区农业局严厉打击区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

(二)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1、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名录,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

2、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

3、负责农业危化品(农药)经营情况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及事故查处;

4、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

5、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区域内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不执行国家粮食制裁量标准的收购和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消费品市场

1、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

2、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食用农产品的抽查检测。

(四)财政分局

1、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监管形势和要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2、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安工作所需经费。

(五)环保科

1、负责对规模农产品种植、养殖产地生产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2、 配合区环保局对影响农产品质量的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和查处。

(六)宣传办

1、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安氛围。

2、 依法公开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黑名单”曝光,同时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生产经营宣传推介。

(七)村(社区)

1、掌握本村(社区)农产品种植养殖、农产品质量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单位情况,并建立名录台账;

2、组织开展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告知等活动,配合镇监管站采样送样,加强日常走访监管,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常识深入人心。

3、确定一名村(社区)干部任农产品质量协管员,协助配合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4、调查掌握本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情况,做到情况明,并向镇级农产品质量创安办公室及时报告。

嘉泽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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