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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嘉泽镇2017年度小农水应急工程操作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050/2017-00021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嘉政发〔2017〕1号 发布机构: 嘉泽镇  
产生日期: 2017-01-17 发布日期: 2017-0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明确嘉泽镇2017年度小农水应急工程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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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嘉泽镇2017年度小农水应急工程操作办法的通知
嘉政发〔2017〕1号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对应急工程“简化程序、完备手续”的精神,结合我镇应急工程面广、量大、任务重以及时间紧的实际情况,并根据2016年7月12日镇水利专题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本次列入名录的圩堤加固工程采取属地管理,由各村为主体织实施,具体工程清单详见附表。
  • 工程量及工程造价,以审计标底为依据,并按照区政府要求总价下浮不少于8%。
  • 各村根据附表清单填制立项申请表,并注明标段,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由镇统一批复。
  •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确保工程及时完工,保障民生,本次村级招标权限由原来的最高10万元调整为30万元,由各村在集体商量形成决议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技术指导,同时相关招投标资料向镇交易站报备。
  • 质量把关,(一)以村为主体,抓好质量、进度,协调好青苗、土地流转和相关矛盾;(二)水利站、审计、财政指导。
  • 验收,按指导要求实施,距离河口外移不少于3米。施工时,及时清理河口沿线的泥土、垃圾。经水政执法中队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展竣工验收。
  • 本通知只适用于2017年度的小农水应急工程(以附表项目为准),其他水利工程仍按嘉政发〔2016〕20号文件规定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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