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园区)各部门: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为了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凝聚社会力量,壮大慈善救助实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镇(园区)认真组织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17年9月5日至9月20日。
二、捐赠对象
机关行政、事业等单位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
三、捐赠标准
1、镇(园区)党政机关干部:主要领导500元/人,副职领导300元/人,一般干部200元/人;
2、镇(园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主要负责人(正、副职)200元/人,一般干部职工(联防辅警、幼教老师等)100元/人;
3、邮政、广电和供电系统干部职工:干部200元/人,职工100元/人;
4、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正职300元/人,副职200元/人,一般干部(“两委”委员和四职干部)100元/人。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作为当前“三大一实干”教育活动的重要实践,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细化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确保捐赠工作取得成效;要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这次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动员他们自觉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一日捐”工作;要严肃捐赠纪律,不得任意扩大对象和范围,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搭车募捐,不得截留募捐资金。
五、交款方式
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捐赠款项和捐赠登记表统一交镇财政分局预算科或汇至武进区嘉泽镇财政分局账户(汇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财政所,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嘉泽支行,账号8833204216901201000028689),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附件:2017年嘉泽镇(园区)“慈善一日捐”捐赠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