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镇(园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加强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上级巡视组反馈意见,现再次重申相关要求。
第一条 请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严格按《嘉泽镇(园区)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嘉政发〔2016〕30号)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条 公务接待必须按制度预算后使用,严格进行事先申报,先审批后接待。
第三条 严禁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酒水、高档菜肴、香烟,严禁党政机关的党员和干部接受商务宴请,严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商务接待名义宴请党政机关党员和干部。
第四条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既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又要严格教育管理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村(社区)要倡导厉行节约、注重实际效益、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按照村(社区)财务规定合理支出招待费及会务费用。经管站及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管理要求及规定落到实处。
第六条 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主动跟进,动态指导,监督公务接待工作按规定有效落实。积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对屡教不改、顶风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做出处理。
请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附件:《嘉泽镇(园区)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嘉政发〔2016〕30号)
江苏省武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