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我镇(园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根据市区《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规定如下:
一、具体规定要求:
(一)、“十带头”内容:
1、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带头遵守中央和省市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3、带头服务全镇中心工作,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4、带头依法办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带头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强化“120%落实”标准。
6、带头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创优。
7、带头开展大走访、“党员义工365”等活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8、带头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9、带头加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
10、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涵养个人品德,树立良好家风。
(二)、“十严禁”内容:
1、严禁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及镇党委决策部署上降标准、打折扣。
2、严禁发表和传播与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论、信息。
3、严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推诿拖拉、敷衍塞责。
4、严禁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硬、人为设卡、故意刁难。
5、严禁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不重视、不研究、不想方设法解决。
6、严禁收送影响公务执行的礼品、礼金、代币卡(券)。
7、严禁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黄赌毒活动。
8、严禁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工作时间网购、炒股、玩游戏、看影视剧。
9、严禁无故缺会、找人代会、玩手机、打瞌睡、不遵守会场纪律。
10、严禁在岗穿着与身份不相符的服饰、讲话粗鲁、行为不雅。
二、明确职责,强化落实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推进“三大一实干”活动,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执行。
2、严明要求,增强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宣传推介,切实把《规定》内容、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带头执行;镇村干部要认真对照要求,切实增强行动自觉。
3、加强督查,确保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把《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纳入作风建设和综合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结果运用等措施,确保落地见效,为建设“有激情、重责任、敢担当、守规矩”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