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围绕“创新强区、实干富民”发展主题,结合“三大一实干”活动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全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面貌,促进“美丽洛阳”建设,决定从2017-2019年开展普通省道、航道、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五项行动”。为切实加强对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按照“整体推进、部门指导、属地负责”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龚新宇 洛阳镇镇长
副组长:潘宏杰 洛阳镇党委副书记
许 芸 洛阳镇纪委书记
查亚新 洛阳镇副镇长
王雷平 洛阳镇副镇长
王小虎 洛阳镇副镇长
高 军 洛阳镇副镇长
成 员:谭文俊 洛阳镇宣传委员
费小良 财政分局局长
沈利平 派出所所长
宣 俊 洛阳交警中队队长
张网根 市场监督分局局长
宫海峰 交管所所长
王爱军 城管中队队长
马全兴 生态环境所所长
谈一平 农技农机站站长
臧红星 建管所所长
陈春伟 水利站站长
蒋 奕 环保科科长
黄晓峰 安监科科长
苏雪华 供电所所长
朱增健 国土所副所长
各行政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洛阳交通运输管理所,交管所所长宫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相应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矛盾。
交管所、农路办:承担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市、区、镇编制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协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配合镇财政分局制定综合整治行动奖励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做好区“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纪委(监察科):指导综合整治行动有关监察工作。
镇宣传部门:做好综合整治行动中的舆论宣传、对外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关注社会舆情,进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派出所、交警中队:及时处置综合整治行动中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和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交通干线沿线各类垃圾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配合做好普通省道、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清理规范广告设施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管所:负责管辖范围内燃气、照明设施的非法跨越和穿越设施、杆线迁移和地埋改造整治。配合做好普通省道、三级航道洁化行动,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管中队:牵头负责交通干线周边广告设施的清理规范;牵头整治交通干线用地控制线和管理范围以外的店外出摊、占道经营、违章广告、违法建设、乱堆放和偷倒乱倒垃圾。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利站:牵头负责治理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排入三级航道的雨污混流管网改造,牵头负责交通干线沿线河流湖泊范围的水域、岸坡或水利设施、行道树等以及水利管辖范围内航道绿化美化和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做好三级航道洁化绿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技农机站:配合做好交通干线沿线两侧绿色通道建设与整治工作。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取缔有固定场所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商户,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分局:负责建立推进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财政政策。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综合整治行动涉及区级奖励基金项目的概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进行审计,并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保科:负责交通干线沿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置、航道周边化工项目环保督察工作。建立环境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配合做好公路沿线污染源及航道两岸污水排放管线迁移、河流水环境、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危化品安全综合整治等工作。配合做好普通省道、三级航道洁化行动,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监科:指导督查交通干线沿线影响运营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配合清除交通干线非法上跨管廊设施及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洁化绿化美化及保障交通畅通行动,三级航道洁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所:负责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用地服务。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生态所:牵头负责交通干线周边生活垃圾的分类治理;指导督促建筑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置体系建设;加强长交管管理督查和考核。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