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60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已完成清理项目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现将《关于开展我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再评估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