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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洛阳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7-0006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7〕58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7-08-01 发布日期: 2017-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洛阳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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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阳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发〔2017〕58号
 

各村委、职能部门:

现将《洛阳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洛阳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五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围绕“创新强镇、实干富民”发展主题,结合“三大一实干”活动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全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面貌,镇政府决定从2017-2019年开展普通省道、航道、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五项行动”,结合洛阳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83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80号)文件要求,到2019年,全镇交通干线沿线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设施(含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交通干线综合环境和品质。

(一)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用地范围外绿色通道可绿化区域单侧宽度省道不少于15米。路面、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做到“八无”,即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及广告、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

全镇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参照普通国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县道五项整治”、“文明样板路”等专项创建活动,促进农业发展、提升农村环境、服务农民增收。

(二)三级航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建成绿色通道可绿化区域单侧宽度不低于20米,体现生态优美的江南水乡风貌。航道两岸(乡村段20-30米范围)、水上服务区“脏、乱、差”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全面清理到位,水面、用地范围做到“三无两洁”,即无违规构筑物、无碍航设施、无垃圾,航道两岸整洁、水面清洁。三级航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走廊。三级以下等级航道因地制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港口码头。公用港口码头港区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全面完成。按照“263”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开展港口粉尘、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港口环境净化、绿化、美化规章制度,深化港区绿化规划和实施工作,加强港区绿化带、防尘林带建设和维护管理,着力提高已建绿化管养水平。开展港口作业区内“见缝插绿”工程,着力提升港区绿化质量,港区环境做到“四无六净”,即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

二、实施步骤

2017年7月~2019年6月,进行集中整治,五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查整治行动,确保按进度实施到位。2019年7月~2019年9月,进行总结评估。在总结各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任务

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镇负责对各村、社区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村和相关责任部门作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整治行动。

(一)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路域洁化。2017年,对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公路及其设施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迁移公路沿线污染源,规范沿线建筑工地施工车辆装载和进出公路清洗保洁行为;完成公路路肩、边坡、边沟的清理疏通;清除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落实桥梁等设施保护措施,取缔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和垃圾箱、路基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非法占用挖掘公路。2018年,迁移非法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搭建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等设施。2019年6月底前,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完成机耕道搭接道口的路面硬化,实现无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镇交管所牵头,交警中队、建管所、城管中队、环保科、安监科、村委和各管线单位配合做好区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2017年,清除或迁移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安全视距的行道树,控制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农作物等种植物的高度。2018年10月底前,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化,控制中间带开口路段防眩树的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整治,规范穿越、跨越、埋设等占用利用公路的行为,采取地埋方式设置沿线通信、电力等管线,实现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2019年,已建成的普通省道完成两侧林相提升与环境整治。完成普通省道公路路面外侧的绿化管养责任移交并纳入长效管理范畴,全面开展我镇普通省道沿线环境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镇农技农机站牵头,交警中队、交管所、村委和各管线单位配合做好区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3.保障交通畅通。2018年10月底前,对占用公路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打谷晒场、堆场作业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取消影响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通行的停车泊位;迁移马路市场,规范路侧集中经营区和停车场,对集镇段环境、破损建筑进行清洁整理;归并和严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叉特别是中间带、侧分带、搭接道路的开口;加强小型交叉或搭接路口转角加铺,推进大中型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左转车道、右转加(减)速车道和标线岛的改造,规范交叉路段范围内示警、控制、指路、引导等交通安全及路权设施的设置。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非公路标志和违法广告,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和广告。2019年6月底前,规范公路沿线引导标志设置,实施过村过镇路段路面(建筑物距离路面6米及以上)、机非分隔(硬路肩4.5米及以上)和辅道设施的改造,完善咨询服务设施;取缔非法设置的搭接道口(交叉口),实现无违法搭接道口。(镇交管所牵头,交警中队、城管中队、市场监督分局和村委配合做好区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三级航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航道洁化。2017年,完成船舶停泊区域、水上服务区、管理用房区域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等清理工作并落实长效管理;清理航道两岸整治范围内生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清理未经批准设置的浮吊、水上吊船;清理加油船、货郎船、住家船等非营运船舶;治理船舶乱停乱靠行为,清理非法靠泊点;治理农户、渔民布设的侵占航道的基桩围网等并落实长效管理。2018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跨河桥梁和不达标的跨河管线进行整治;清理清除航道上的沉船、暗桩等;修复破旧临跨河建筑物外观。2019年6月底前,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非法码头装卸点、非法堆场以及废弃不用和不符合规范的取水灌溉口等老旧生产设施、两岸污水排放管线等;拆除航道两岸及临跨过河设施上的非法标志标牌,规范、更新安全标志标牌;航道两岸(乡村段20-30米范围)水上服务区存在的“脏、乱、差”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对水质达标和生态恢复影响严重的主要入湖河道试行禁航管理;开展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资质专项治理,加快船舶标准化改造,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镇交管所牵头,派出所、城管中队、水利站、环保科和村委配合做好区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航道绿化美化。2018年,完成三级航道损毁护岸的修复和重要航道两岸绿化补植。2019年6月底前,新建成锡溧漕河航道两侧绿色通道。完成航道沿线绿化、景观等提档升级,确保全面绿化到位;突出对三级航道重点航段整体景观建设,加强与当地区域特色深度融合,打造景观航道示范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三级航道护岸外侧(或自然边坡线外侧)的绿化管养责任移交并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范畴。(镇农技农机站牵头,交管所、水利站和村委配合做好区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2017年,全面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关停规划港区范围内所有非法码头,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镇交管所牵头、环保科、建管所、水利站、国土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督分局和村委配合做好区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2.美化提升港容港貌。2017年,完成港容港貌提升评定标准制定,全面开展港容港貌提升专项行动。2019年内河干线航道公用港口港容港貌提升改造达标率达到100%。(镇交管所和村委配合做好区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体推进、部门指导、属地负责”的原则,镇政府成立全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五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督查指导、检查考核各村、职能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

(二)狠抓推进落实。镇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沿线村委是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将五项行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有保障、工作有落实、整治出成效。

(三)严格督查考评。镇政府对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行目标管理,将整治工作纳入各部门和村委年度工作考核范围。领导小组负责对五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月度报告、季度检查、年中点评、年度考核和综合验收。镇政府每年开展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评估。在五项行动三年整治活动总结阶段,将开展全面验收和综合考评,考评情况实时通报镇纪委并向社会公布。对按期完成任务的村、职能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问责。

(四)落实长效管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重在实效、贵在长效。镇政府将建立相关制度,落实专项经费,巩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成果,实现长效化、常态化管理。同时,各相关部门与各村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指导,引导沿线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整洁优美城乡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洛阳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下载附件:洛阳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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