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现将《洛阳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单位遵照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4日
洛阳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7号)、《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7〕50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5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减化”要求,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淘汰力度,到2020年,力争减少50%以上。进一步明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和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各行业领域)、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三、工作安排
治理时间从2017年4月底至2019年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至2017年5日中旬)。各村、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中旬至2017年12月底)。各单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同时,各危化企业全面推进“二道岗”建设。
(三)深化提升阶段(2018年1月初至2019年10月底)。各危化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
(四)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初至2019年11日中旬)。各村、各单位总结经验成果,2019年11月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洛阳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监科),经汇总后报送镇政府。
四、工作部署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依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整治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突出排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经发科、派出所、交管所、建管所、水利站、文广教体科、服务业科、卫生计生科、环保科、农技农机站、安监科、市场监督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中旬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1.加强高危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加强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发科、派出所、交管所、安监科、市场监督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中旬前完成,2018年深化提升)
2.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加强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交管所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督分局、安监科、交巡警中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中旬完成,2018年深化提升)
3.加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力度。对存在下列问题的企业报请区政府实施关闭: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村、经发科、市场监督分局、派出所、安监科、综合科、环保科、建管所等单位2017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底完成)
(三)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1.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管理,特殊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专门监护人员、管控作业风险,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推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督促企业落实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资格审查,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承包商考核评估,对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安监科牵头、经发科、建管所、交管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托运人要采取措施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市场监督分局牵头、服务业科、派出所、交管所、安监科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监科牵头,经发科、交管所、建管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环保科负责,2018年3月中旬前完成)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积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细化基层重点岗位的应急处置步骤要点,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应急办牵头、综合科、安监科、派出所、经发科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加强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1.宣贯和推广相关标准。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地方标准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标准,做好国家现行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内河散装化学品船舶标准的地方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市场监管分局牵头,经发科、建管所、交管所、安监科、派出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中旬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加大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力度。全面排查化工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明确关停、转移、升级和重组工作要求,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化工监测点)淘汰力度,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经发科牵头,派出所、财政分局、人社所、国土分局、交管所、市场监管分局、环保科、安监科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3.推进科技强安。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安监科牵头,经发科、科技科、派出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健全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管机制
1.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部门联席会议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组织人事科牵头、安监科、经发科、文广教体科、建管所、交管所、农技农机站、卫生计生科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严格规范监督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安监科牵头,文广教体科、派出所、建管所、交管所、卫生计生科、市场监管分局、环保科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监科)。
(二)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监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钱林洁 电话:8879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