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事业单位:
为切实改善生活环境,加快生态治理,保护土地资源,打造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洛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洛阳镇物料堆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洛阳镇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洛阳镇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物料堆场扬尘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城乡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全区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武生态办发〔2017〕6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对全镇范围内影响环境质量,堤坝、防洪、水质及航道畅通的物料堆场,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具体要求是:非法的依法取缔,合法的规范管理,取缔后的场区依法规范管理,努力做到“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规范合法”。
二、职责分工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镇成立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纪委负责集中整治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公安部门负责加大对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组织警力配合开展非法物料堆场强制关停、集中拆除行动,处理暴力抗法和聚众闹事等事件,保障集中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建设办负责查处无施工许可证的违章建筑行为;城管中队负责做好对不符合规划的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交管所负责查处车辆超限运输及违反航道、港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水利站负责查处违反水资源保护相关规定,未经许可非法占用堤岸以及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查处无营业执照违法经营行为;环保办负责查处违法违规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以及环保“三同时”等相关审批手续履行情况;国土资源所负责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各相关村是物料堆场整治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堆场的整治清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2月28日至3月31日)
成立整治组织机构,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解落实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层层组织发动,营造整治氛围;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活动,各部门根据分工及各自责任,对辖区内各类物料堆场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全面摸清堆场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土地性质、物料种类、环保设施、营业执照、产权单位或业主等信息,掌握堆场基本情况,认真填报调查统计表,为后期依法整治提供基础。
2.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各村、各职能部门,根据摸排汇总的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整治取缔工作方案采用行政执法和搬迁补贴相结合的原则,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相关村(社区)、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对不符合要求的堆场进行清理取缔,逾期不符合要求的堆场实施强制清理和拆除。
3.常态管理阶段 (2017年7月1日-9月30日)
镇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和验收,通报检查情况,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本次整治取得的成果进行巩固提高,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加强动态巡查,发现新的物料堆场立即制止,并报告领导小组,立即予以清除,坚决杜绝违规物料堆场反弹,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根据需要进行土地平整复垦,恢复堆场或岸线原貌,确保整治工作成效的持续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洛阳镇成立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龚新宇任组长,人大主席朱慧峰、党委副书记潘宏杰、纪委书记许芸、副镇长王雷平、高军任副组长,纪委、宣传、财政、环保、水利、建设、交通、国土、拆迁、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中队、安监、供电、市场监督分局等部门和相关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各相关职能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物料堆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将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确保物料堆场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
3.强化措施,严格考核。镇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治进展情况,适时实施调度、检查、通报,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利用镇政府网站、宣传橱窗等载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物料堆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经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