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这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能在全镇稳妥、有效地开展,我们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现就洛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试点,探索一套适合我镇实际较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程序和办法,建立一套规范的股份合作社章程和制度,为将试点工作从面上推开提供经验。
二、试点时间
初定从3月20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
三、试点步骤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成立班子,宣传发动。
时间:3月20日——4月10日。
主要工作:
1、镇成立领导小组。
2、村成立工作小组。村成立改革工作小组,下设清产核资工作组和人口调查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组员由村党支部提名,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党委、镇政府同意。
3、宣传动员。由镇领导召集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和步骤;印发宣传资料,召开试点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试点工作动员会,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的精神。
4、设计表格。设计人口调查表、清产核资表等表格。
(二)第二阶段:调查摸底。
时间:4月11日——5月10日。
1、组织培训:组织人口调查组、清产核资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小组分村、组两级对其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大多数村民要求由中介机构评估资产的,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中介机构评估。
3、人口等基本情况调查。人口调查小组先将人口调查表发到每户村民手中,由村民自己根据调查表内容如实填写,然后由人口调查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汇总;村委拟写一份近两年来有关村组收入支出、集体资产经营收益、村民年终分配的基本情况报告。
4、资产确认。召开村民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清产核资报告予以确认,并报镇领导小组和区领导小组核准。
(三)第三阶段:拟订方案
时间:5月11日——5月30日
1、拟订方案。重点在股东资格认定、股份的量化(分村、组两级量化)、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的确定。
2、征求意见。召开村支部会议、村干部会议、社员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改革方案意见。
3、讨论改革方案。组级资产量化方案由组级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村级资产量化方案由村级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上报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经镇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试点领导小组审批。
(四)第四阶段:组织实施。
时间:5月31日——6月20日。
1、量化股份。依据改革方案,对村、组集体资产进行量化,建立股份合作社股东清册,个人股按人统一印制《股权证书》。
2、制订章程。明确股份合作社的目的、性质、股权设置、股东资格、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职能、资产运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民主管理等内容。
3、产生股东代表。股东代表按股东总数的5-8%从各村民小组产生。
4、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颁发股份合作社《股权证书》,宣布股份合作社成立。
5、备案登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对改制工作的有关决议、清产核资报表、《股份合作社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选举结果报镇审核确认后报区委农工办备案。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五)第五阶段:总结完善。
时间:6月21日——6月30日。
1、股份合作社改革试点完成后,对改革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试点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总结,并上报每位领导小组成员及区委、区政府。
3、制订出符合全镇实际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对集体资产量化对象界定的原则性意见,制订出较为完善、规范的股份合作社章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