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武民财〔2017〕8号、武财社〔2017〕13号)文件精神,现下拨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万元。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此次补助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材料说明要求,完善审批发放手续,要保障重点,不得平均分配,并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尽快落实,务必于1月25日前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并于2月12日前将受灾户资料报民政科。
附件:1.2015年度自然灾害冬春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2.救灾救济申请表
3.灾民救助民主评议表
4.灾民救助公示表
5.武进区灾民救助花名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下载附件:洛政发【2017】9号关于下拨2016年度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