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切实保障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家庭的关爱,现下拨边缘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资金,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务必于1月24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摊派,并于2月15日前将发放清单报民政科。春节后,镇民政科将会同财政所对救助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洛阳镇边缘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分配表
2.洛阳镇边缘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清单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下载附件:洛政发【2017】5号关于下拨边缘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