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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洛阳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7-0001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府规划报告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7〕21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7-06-08 发布日期: 2017-06-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洛阳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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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
洛政发〔2017〕21号
 

为建成天常蓝、地常绿、水常清的大美洛阳,全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全镇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2019年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保障全镇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管理机制体制更加健全。

三、重点工作

(一)产业转型升级

1.严格项目准入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严格把关,不降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一律不予报批;从项目选址上严格把关,新征地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工业集中区;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从环保投资与治污工艺上严格把关,对污染重、能耗高、水耗大的粗放型经营项目和环保投资无保证、治污工艺不成熟的项目一律不予报批;从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把关,对达不到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一律不予报批。每年完成2-3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环保科负责,经发科配合)

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重点淘汰一批工艺落后、达标难度大的化工、印染、电镀等重污染企业。2018年底前,对重污染、高能耗、规模小、效益差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对影响稳定达标排放和后续生化处理的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性和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的产生企业、废气扰民整治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对危险废物产生大且没有安全出路的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关停。(经发科负责,环保科、财政所配合)

压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禁止地条钢等生产经营;到2019年,在纺织、电镀、机械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经发科负责,环保科、财政所配合)

(二)大气污染防治

1.治理重点行业废气

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提标改造。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铸造等行业废气整治力度。确保酸碱废气处理设施全覆盖,已建设处理设施的企业开展提标改造,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提高废气综合利用率,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全面开展颗粒物整治工作,积极开展铁铸件与有色铸造行业的环境专项整治。(环保科负责,经发科配合)

2.加强VOCs综合治理

2017年底前,化工企业全部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环保科负责)

积极推进VOCs在线监测工作,完善重点工业企业的VOCs监测监控系统,对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及时预警。2017年开始安装VOCs在线监测仪监测试点工作,2018年开始逐步扩大安装范围。(环保科负责)

3.开展扬尘综合整治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管理标准,对未按规定办理渣土处置手续和使用核准运输车辆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加强物料运输扬尘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准入制度,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加强道路巡查,对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的出车时间和行车路线实施监管并使之常态化。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运输车辆,及时进行劝道,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和查扣车辆的处罚。(城管中队负责,建管所配合)

落实《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全镇范围内推进文明工地、绿色工地创建工作。(建管所负责,城管中队配合)

2017年制定堆场整治方案并加快实施,2018年完成所有堆场整治。(城管中队负责,建管所、交管所、市场监管分局配合)

4.重视餐饮油烟控制

开展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座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推进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整治工作和污水接管工作。到2019年,镇域内排放油烟的单位原则上均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环保科负责,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分局、三产服务业科配合)

在乡镇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镇城管中队负责)

5.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

落实禁烧责任制,明确各村为第一责任主体,建立完善镇、村、组三级禁烧网络,建立镇村干部包村联户、包干巡查等制度,加强敏感区域的监测、执法和宣传,提高禁烧工作监管水平。(农技农机站负责,城管中队、环保科配合)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7- 2019)》,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高标准推进秸秆肥料化还田,扩大秸秆固化成型利用规模,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发展、深层次利用的产业发展格局,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力争到2019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7%。(农技农机站负责)

6.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全镇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2017年底前完成工矿企业高污染燃料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其余燃烧设施在2019年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不得继续使用。全镇禁止新增燃煤供热锅炉。全面完成农村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经发科负责、环保科负责)

(三)水环境质量提升

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以武进港、武南河、省考断面周边地区及其他环境敏感脆弱地区为重点,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强化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2017年底前合理确定禁养区外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加强粪污还田,推进化肥施用减量化,到2019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全面清理整顿禁养区外所有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到2017年、2019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兽医站负责,农技农机站、环保科配合)

全面推广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病虫草综合防治技术,开展全镇主要农作物氮磷减量施肥试验示范,到2017年,化学氮肥施用量比2012年减少5%,化学农药施用量比2012年减少4%。在武进港两侧汇水区域继续推进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建设,减少氮磷入河量。(农技农机站负责)

2.推进清淤活水工程

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质断面达标率,减少水质异常波动。围绕武进港水质提标改造,进一步加强戴溪片区水环境及相关小流域整治,开展重点考核断面自动站周边小环境整治。加强水系沟通,打通“断头”浜,每年实施一批河道、支浜、河塘清淤疏浚,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全镇所有镇、村重点河道三年清淤一遍,2017年完成任务的50%,2018年完成任务的80%,2019年全部完成。(水利站负责)

3.提升污水接管率

按区政府统一要求,2019年底完成镇域内59公里污水收集主管网建设,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支管网并完成相应的接管工作。2017年接管率提升至40%以上,2018年提升至70%以上,2019年全部接管和达标排放。管网覆盖区域内工业企业完成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并接管到位。(水利站负责,建管所、环保科、财政所配合)

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运行效率,实现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提高收集能力,到2019年,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90%以上, 2019年底前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农技农机站、水利站负责,环保科、建管所配合)

2010-2012第一轮中央资金环境连片整治、2013省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已经涉及的自然村,在其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中要同步补充相应的垃圾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粪肥综合利用)、生活环境美化等内容,同时加入对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污水收集管网维修及补建工作。(农技农机站负责,生态环境所、兽医站、环保科配合)

4.整治镇村黑臭水体

完善镇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镇村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启动小流域综合整治,完成戴溪片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每年实施一条黑臭河道整治,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实现无违法排污口、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水体无异味;定期通报各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全部建成区范围内的黑臭水体。(水利站负责,环保科配合)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1.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强化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产生量。完善和落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从企业内部的小循环到园区内部的中循环再至社会层面的大循环,建立固废回收利用体系。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城管中队负责,环保科配合)

2.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监管,企业要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加强进出口固废环境管理。督促企业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环保科负责,派出所、城管中队、安监科配合)

3.规范处理生活垃圾

全面提升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2017年,在集镇区和重点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后逐步推广;每年完成6个村垃圾收集房更换垃圾收集桶工作;逐步完善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率。(生态环境所负责,城管中队配合)

(五)环境安全全程管理

1.环境安全保障

全面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管,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安监科、环保科负责)

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按区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配强配齐环保专职巡查员,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建立环境污染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健全生态监测网络,督促企业完善生态应急制度,确保全镇环境安全。(环保科负责)

3.环境应急防控

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分级管控措施。积极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提前应急“削峰”。加强临时管控,当空气质量明显恶化时,及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按市、区统一部署,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环保科负责)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为推进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生态文明建设各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及督查等职责,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严格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镇生态文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健全相关考核机制,强化工作监督与检查,按季度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目标考核,适时实施点评,并向社会公布,将考核结果列入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工作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加大督查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纪检、监察、审计科负责)

3.加大资金投入

要切实加大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投入,畅通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用足、用好环保政策,全力争取上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财政所负责)

附件:洛阳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下载附件:洛阳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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