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和《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办公室、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委托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南京大学、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常州市武进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导则》并已通过专家组评审,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常州市武进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导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