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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优化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7-002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7〕12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7-09-29 发布日期: 2017-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优化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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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优化方案(试行)》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7〕125号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武进区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优化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优化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550”目标,创优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2345”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流程优化方案>和<“5个工作日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优化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现就我区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制订如下方案:

一、一窗受理业务

1.设置综合窗口。由区不动产登记交易分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按照不缺、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和一张申请表并对外公布,窗口统一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地税局后台并联同步办理。

2.优化税费流程。对依法需缴纳交易、登记相关费用的,在受理环节即时预缴相关费用,费用由“区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取并存入财政指定账户,或者开通网上支付平台实行网上支付。对依法需缴纳相关税收的,由武进地税局进行计税,并通过网上支付、现场支付等方式即时完成缴纳税款。

3.改进审查方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对申请相关登记不动产的共有情况以询问笔录为准,询问笔录与申请材料、登记簿不冲突的,当事人不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二、农村宅基地业务

根据武进区宅基地改革试点有关要求,按照“以户为单位”的原则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

三、实体经济绿色通道

继续做好实体经济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实行专一化服务,专人受理、专人优先审核、全程跟踪,提供快速优质服务。

四、压缩办理时限

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

 

附件: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手房交易)流程图 


下载附件: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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