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7-0016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7〕9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7-07-17 发布日期: 2017-07-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工作的实施方案

相关阅读: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7〕92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治理,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椐江苏省住建厅、安监局、商务厅、质监局、公安厅消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抓住关键,点上突破。确定古方路、大学城大排档、鸣新路3个试点区域,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奋力攻坚,快速推进中心城区餐饮场所(日用气量100m3以下,下同)的天然气替代工作,争取用100天时间完成3个试点区域约300家餐饮场所的天然气替代任务。

(二)总结经验,面上推开。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相关部门切实加大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的引导和推广力度,用三年时间完成具备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日用气量100m3以下)的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为推进全区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工作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住建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规划局、交通局、城管局、消防大队、属地政府、常州新奥燃气公司等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扎实做好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工作,认真履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各镇、开发区、街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全力推进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

住建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监督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监督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对拒绝管道天然气替代液化气的餐饮场所,牵头区有关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业主思想工作,按时完成天然气替代工作。

商务局: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并接受安全用气检查指导。

市场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对无证无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指导有关部门对餐饮经营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标志不符合规定(特别是无条码、二维码等信息标识)的钢瓶进行追溯,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钢瓶充装、检验单位责任;负责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安监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消防大队: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指导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加大对小饭店、小餐饮场所的检查、宣传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新奥燃气公司:对公司现经营服务地域内的餐饮场所采用“零门槛”的设备租赁模式,涉及餐饮场所天然气配套的外网、调压设施及餐饮场所内部的燃气设施均由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维护、管理。对于试点区域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天然气替代的用户,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给予200元标准的保险优惠。

  • 保障措施

(一)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各属地政府、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餐饮场所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为面上推开天然气替代工作奠定扎实基础。试点结束后,由属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该模式进行推进落实,力争提前完成全区餐饮场所的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工作。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在加强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同时,要切实抓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区各新闻媒体、科协、新奥燃气等单位要广泛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科普宣传教育,让广大百姓和用气单位了解掌握燃气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用气意识,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提倡餐饮场所经营者购买一定金额的燃气保险,以弥补遭受燃气事故后带来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责任。

(三)政策支持,加快实施。为加快推进天然气替代工作,同时减轻企业负担,区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等部门要简化项目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对管道天然气替代工作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权限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工程建设期间,市政、道路、绿化等设施的恢复按成本收取,不再额外收取赔偿性费用。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