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武进区镇(开发区)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度武进区镇(开发区)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抢抓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工作,积极培育和引导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多渠道、多形式上市挂牌,根据《关于2017年度镇绩效考核奖励的意见》(武发〔2017〕59号)和《关于2017年度重点园区绩效考核奖励的意见》(武发〔2017〕60号)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镇、开发区(遥观镇、横林镇、横山桥镇、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由经开区负责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2017年各镇(开发区)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考核分为工作推进考核、工作成果考核两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加分不设上限)。
(一)工作推进考核(完成得50分,未完成相应扣分)
1.组织保障(5分)。组建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及时将名单报送至区金融办,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宣传培育(15分)。对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纳税1000万以上企业、成长型企业等进行优选培育,不断壮大上市挂牌后备队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2次企业股改上市挂牌会议,同时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市、区股改上市挂牌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未开展宣传、培训的扣5分,缺席会议的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协调推进(15分)。积极协调解决本辖区内企业股改上市挂牌中的问题,积极配合区金融办等部门协调推进股改上市挂牌工作,努力推进企业股改上市挂牌进程。问题协调不力的有1起扣5分,配合工作不力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计划总结(5分)。围绕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未按时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有1次扣2分,扣完为止。
5.奖励兑现(10分)。按区、镇(开发区)财政体制,认真兑现区(镇、开发区)股改上市挂牌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二)工作成果考核(按规定加分,不设上限)
1.新增1家上市企业加40分(含“借壳”上市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或将上市公司总部新迁入我区);
2.新增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加30分;
3.新增1家IPO申报企业加30分;
4.新增1家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等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挂牌企业(必须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加20分;
5.新增1家股改企业(指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加15分;
6.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中,IPO融资每1亿元加3分,上市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融资每1亿元加1.5分,上市挂牌公司债权融资每1亿元加1分;
7.新增1家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加1分;
8.新增1家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挂牌企业加1分。
三、考核组织
(一)各镇(开发区)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考核得分由工作推进考核得分和工作成果考核得分两项相加形成(见附件)。
(二)年终各镇(开发区)根据考核细则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区金融办根据各镇(开发区)企业上市工作情况,进行逐项考核打分和汇总,考核结果报区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区委农工办。
(三)本细则由区金融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017年度武进区镇(开发区)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考核评分表
下载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