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5号),我区对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专项梳理,编制形成了《武进区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推进“规范执法”、“阳光执法”;要根据清单确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对象,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要强化抽查结果公示,形成有效威慑,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创新。
附件:武进区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进区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