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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7-0019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7〕16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7-09-01 发布日期: 2017-09-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武进区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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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发〔2017〕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武进区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镇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构建乡镇新型投融资建设发展格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和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现就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区委、区政府“一中心三片区”及“特色强镇”发展思路,整合各镇镇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以股权控制为纽带,推进区级企业和镇属国有企业的联动发展,实现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镇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能力和投融资能力,进一步规范镇级国有投资的决策与实施,有效防范镇级债务风险。

二、基本框架

按照资源配套、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全区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分为五大片区实施。一是中心片区,将湖塘镇属国有企业纳入先行集团联动运营,将牛塘镇、洛阳镇属国有企业纳入经发集团联动运营;二是东部片区,以常州经开区为主体实施国有企业联动运营管理;三是中南片区,将前黄镇、礼嘉镇属国有企业纳入高新区国有企业联动运营;四是西太湖片区,将嘉泽镇、湟里镇属国有企业纳入西太湖国有企业联动运营;五是太湖湾片区,将雪堰镇属国有企业纳入太湖湾国有企业联动运营。

三、重点工作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现投融资平台向市场化实体企业转型,提升企业层级,实现区级控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加快理清镇政府与镇属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府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镇属国有企业要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架构,整合存量经营性资产资源,明确主业发展方向,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提高资产收益和盈利水平,实现由投融资平台向市场经营主体转型。通过区级企业控股,提升镇属国有企业层级,做大做强镇属国有企业。

2.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以镇为主、区镇共管”的监管机制。

(1)镇政府承担管理主体责任。镇政府作为镇属国有企业的管理责任主体,结合不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对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属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明确为政府性债务,债务偿还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属于企业经营性行为形成的债务明确为企业债务,债务偿还责任主体仍为镇属国有企业。镇财政部门为各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镇属国有企业承担运营主体责任,并接受镇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2)区级国有企业承担控股股东的职责。区级国有企业作为控股股东,要建立“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管理结构,完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和厘清权限,通过年度经营预算、投融资统筹、内控制度建设、绩效综合考核等方式对联动企业运营进行管控。

(3)区国资办承担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管职责。区国资办对全区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推进,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明确权责清单,通过对重大事项报备、审批实现镇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强化绩效监督,将对镇属国有企业的绩效综合考核纳入区对镇的年度考核范围。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一)实施步骤

1.清理甄别存量债务。结合财政部等六部委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统计上报数据和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整改工作要求,清理甄别镇属国有企业存量债务,理清债务性质,明确偿债主体责任,完善相关手续。

2.整合镇属国有企业。镇政府牵头梳理镇属国有企业,选择或组建一家资产优质、主营业务明确、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作为镇属国有企业的控股母公司,对其他镇属企业按保留、合并、注销等不同模式进行处理,并将保留企业纳入母公司控制。按市场化实体运营的要求,建立相匹配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人力资源架构,盘活镇属资产资源,将经营性资产资源注入企业,提升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运营能力。

3.区级国有企业对镇属国有企业的控股。在镇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整合到位的前提下,由区级国有企业、国资办、镇政府共同协商控股方案,通过区级企业控股,将镇属国有企业升格为区属国有控股企业。

4.发挥联动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发展。通过整合联动,各镇要充分挖掘镇级经营性项目、资源的优势,积极对接区级企业,做大做强企业的主营业务。区级国有企业要发挥管理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上的优势,全面提升镇属国有企业的管理运营能力、投融资能力。充分发挥区镇联动优势,实现区镇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二)工作推进安排

1.抓好试点。湖塘镇作为试点单位,开展湖塘镇属国有企业和先行集团整合联动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

2.全面推进。下半年,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8月):各镇清理甄别存量债务,梳理经营性资产资源,摸清家底。

第二阶段(2017年9-10月):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提出镇属国有企业整合与经营性资产注入方案并实施到位。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区级公司对下控股方案,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实现区级控股。镇属国有企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完善内控机制,明晰公司主业,实现转型发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是我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区级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由区国资办牵头,区级国有企业、各镇指定相关人员成立区镇国有企业联动改革推进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业务指导和推进工作。各镇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按照工作推进计划完成各项工作。

2.严肃纪律,有序推进。按照要求做好债务数据和资产资源的统计工作,确保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企业整合过程中不得突击招聘人员、发放钱物、转移债权债务。严格债务管理,坚决落实政企分开的要求,政府不得通过企业举借债务,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严格国有企业资金、费用管理,各镇政府不得从国有企业调度资金,不得开支与国有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各级纪检监察、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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