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确保常州市在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考核标准,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需求,现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堵塞、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协调、创新开放、绿色智慧、公平人本的发展原则,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运营服务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优先、用地优先、投入优先、路权优先、财税优先,齐心协力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二、发展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围绕多元化绿色出行、一体化综合衔接、智能化公交系统三大主体,形成以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和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自行车和步行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特色公交为补充的高效互补、多模式、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品质一流、公众满意”的国家公交都市,实现“幸福常州、魅力公交”的美好愿景,按照常政发〔2017〕60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我区各项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万人公交车辆标台数保持19标台以上,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95%以上,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15%,为常州市全面完成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各项考核指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绿色出行体系
1.加快多层次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大运量轨道交通,全力配合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建设;着力打造中运量公交体系,积极推进T1延伸线、T2和T3线工程建设,至2020年底,经开区有轨电车线网运营总里程达38.5公里;进一步做好常规公交与快速公交、轨道交通的网络一体化协调;完善自行车和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公共自行车,解决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建立连续、人车分离的步行交通系统,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加强对步行交通空间的管理和保护,取缔非法侵占步行空间的行为,保证步行交通环境的安全、连续、贯通、舒适。
2.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加强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以保障公交路权优先为主,兼顾城市交通组织和道路条件,科学编制公交专用道规划,重点突破公交专用道在城市核心区域、重要路段的建设,促进公交专用道尽早成网成环。加快公交优先控制系统的建设,大力提高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加强公交专用道监管,完善公交专用道标志标识和监控系统。
(二)打造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综合枢纽
3.保障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推进公共交通枢纽场站体系建设。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公共交通设施规划,编制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目录,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大力推进公交换乘枢纽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对外客运枢纽和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枢纽站的建设,实现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之间的客流转换。大力推进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建设,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场站设施配套标准,对新(改)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居民小区、城市道路等工程项目,实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4.围绕轨道交通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根据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计划,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提前做好交通组织方案,制定包括社会车辆通行方案、地面公交绕行方案、交通设施引导方案等内容的交通组织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轨道交通施工期间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结合轨道交通和中运量公交的规划建设,通过截短、取直等方法优化调整既有公交线路,提升整个常规公交线网的运行效率,构建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公交网络,进一步提高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不断改善公共交通可达性和便捷性。
5.加快公共交通换乘系统建设。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时序,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规划配建公交、自行车、步行和P+R停车场等换乘设施。研究交通换乘导向标志标识体系,结合交通组织设置合理诱导、标准规范、具有连续引导作用的标识及标志标线。
(三)推进智能化公交系统建设
6.改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模式。探索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客运方式间、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与行业管理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加快我区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系统互联。
(四)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
7.加强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交通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武进区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8.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扶持力度。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公共交通财政投入,落实对公共交通发展的各类补贴、补偿机制,确保补贴、补偿及时足额到位。
附件:1.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工作任务表(武进区)
2.2017年度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具体工作分解表(武进区)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附件1 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工作任务表(武进区).doc
附件2 2017年度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具体工作分解表(武进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