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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杨国英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7-00161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7〕9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7-07-13 发布日期: 2017-07-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授予杨国英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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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杨国英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武政发〔2017〕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16年度,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见义勇为活动,用实际行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他们中有的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有的不畏强暴,勇斗歹徒;有的扶正祛邪、伸张正义;有的抢险救灾,救死扶伤,在建设平安武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杨国英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1.杨国英,女,45岁,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控科科员;

2.谢仕新,男,48岁,武进区雪堰镇夏庄村委村民,个体经营户;

3.邱  波,男,41岁,武进区雪堰镇夏庄村委村民,常州市高俊驾校教练;

4.曾国定,男,60岁,武进区湖塘镇友谊新村居民,常州市紫银商业有限公司退休员工;

5.潘志华,男,44岁,重庆市云阳县路阳镇迎瑞村村民,鸣凰永盛纸管厂职工;

6.徐才全,男,56岁,武进区湖塘镇鸣北居委后张村居民,个体经商户;

7.普永先,男,63岁,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戴庄镇后浦村村民,武进区湖塘镇务工人员;

8.程素春,男,34岁,江苏省阜宁县羊寨镇单家港村村民,武进区湖塘镇个体经商户;

9.彭  志,男,38岁,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关公乡风华村村民,武进区牛塘镇务工人员;

10.祁洪生,男,60岁,武进区湟里镇五巷村委村民。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分子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平安武进、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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