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武进区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开展我区行政审批局前期筹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契机,构建简约便民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加快筹建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枚印章审批、一个部门办结”。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打造智慧行政审批数据共享平台,与省、市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实现“一张网络管服务”。
二、工作安排
(一)精心谋划,抓紧开展行政审批局组建前期工作。
1.制定审批职能部门事项划转方案。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部许可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的改革要求,除受场地限制或不便于群众办事等因素而暂不划转的事项外,建立行政权力事项划转清单,按照“总体设计、应划尽划、分步到位”的原则,分两批纳入行政审批局:第一批(2017年9月),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两大领域的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与行政许可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同步划转;第二批(2017年12月),在总结首批划转工作的基础上,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实现应进尽进。垂直管理部门中涉及两大领域的审批权力事项和其他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力争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对确不能划转的,要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进驻要求,在行政审批局设立审批窗口,实行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管办、相关垂直管理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7年5月底)
2.梳理划转和进驻具体事项。与相关部门对接,对确定划转和进驻的行政许可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详细梳理。全面摸清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工作流程和期限、人员配置、技术支撑、相关中介、收费等要素信息,充分研究划转可行性,掌握每个事项当前运作基础情况,形成专题情况报告,为科学划转事项提供决策。(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筹建组,完成时间:2017年7月中旬)
3.明确行政审批局机构设置和“三定”规定。撤销原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建行政审批局(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区电子政务分中心四个事业单位。2017年6月完成行政审批局机构设置,2017年9月制定出台行政审批局具体“三定”规定。(责任单位: 区编办、区政管办,行政审批局筹建组配合,完成时间:2017年9月中旬)
(二)融合创新,全面构建行政审批局运作新模式。
1.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与流程。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后,行政审批局要围绕市场准入、投资项目建设、社会事业等重点改革领域,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快递送、不见面”的审批模式。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力推广“五联合一简化”联审联办机制,推行模拟审批、容缺受理,最大程度提升投资建设行政审批效率。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充分引入电子印章等新技术,推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探索在市场准入“多证合一”做法上继续升级到“一证化”办理。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力争年内实现“3550”工作目标,其中,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注册开业,50个工作日内获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获得不动产权证。(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相关部门配合,2017年6月起,持续优化推进)
2.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现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原职能部门今后主要行使对行政许可权事后监督职能。为保障审批与监管工作的协调运行、相互促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联络员制度等配套机制,多措并举,确保审批监管全程联动不脱节,强化行政审批局对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考核,逐步形成行政审批局与监管部门之间各负其责、密切合作的审管联动新体系。(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相关部门配合,2017年7月起,持续优化推进)
3.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互联网+政务”思维,统一规划建设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信息网络,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与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融合建设。加快智慧行政审批数据共享平台研发,实现全区政务服务网络一体化、智能化和全覆盖,全力建成横向与原职能部门上级业务系统数据对接,纵向与省、市系统无缝对接,镇、街道、开发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一网式”行政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效应。(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及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7年9月中旬)
4.建立完善审批便民两级联动服务体系。坚持审批便民服务下沉,建立完善区、镇两级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各镇统一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挂公共资源交易站、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牌子,整合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工作,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可视实际情况承担12345公共服务工单承接平台职能。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向中心镇下放经济社会相匹配的审批权限。常州经开区同步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并与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系统平台实行“一张网”融合。高新区和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加快与行政审批局深度对接,围绕园区项目推进和服务,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机制。(责任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各镇、开发区、街道,编办配合,完成时间:2018年上半年)
5.建立涉审中介服务管理机制。清理规范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探索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严格进驻中介机构条件,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上网公示,让群众可以自主“淘中介”。积极推动中介服务标准化,向社会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时限和质量承诺,完善定期考评和优胜劣汰等监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打通中介、审批紧密相连的工作通道。(责任单位:区编办、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6.打造“公开、高效、便民”阳光政务品牌。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和文化内涵,努力打造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展示行政审批服务新形象。加快政务大厅办事环境提档升级,重新规划调整功能布局,着力营造便民利企的阳光政务环境。加强政务服务品牌建设,引入OSM、5S现场管理标准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服装标准化、语言标准化、窗口标准化等举措,全面促进窗口服务更加规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7月起,持续优化推进)
(三)大力推动,全面保障行政审批局顺利运转。
1.加快人员选调。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区职能部门相关审批人员择优分批选调到区行政审批局,保证审批人员专业化。区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和划转人员原所在单位做好组织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编制手续、干部档案等划转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7年8月底)
2.正式对外运行。对首批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两大领域划转的许可服务事项,组织选调人员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和模拟推演,尽快熟悉业务,确保正式运行后工作顺利交接。2017年9月底,区行政审批局正式运行,启用“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印章,同步停用被划转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用章。(责任单位:区编办、行政审批局,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7年9月底)
3.实施全部划转。区行政审批局结合运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论证,查摆不足,及时调整优化运行机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再接再厉,加快完成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全面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编办、行政审批局,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7年底)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组建班子。为保障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顺利推进,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工作专门班子,采取“硬抽人、抽硬人”方式,抽调一批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筹备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筹建任务。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政府权力的再分配和再调整,任务重难度大。牵头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行政审批局筹建组要明确目标导向,按时间节点倒排计划、挂图作战,精心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严明纪律,积极配合,有序推进。区财政部门要保障行政审批局筹建开办和运行经费,将区行政审批局运行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及时拨付到位,确保高效运转。
(三)宣传引导,平稳改革。积极宣传改革政策,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改革各方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改革期间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附件: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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