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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7-0005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7〕4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7-03-09 发布日期: 2017-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意见就切实做好2017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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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武政发〔2017〕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深化国土管理改革创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现就切实做好2017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强区,实干富民”的发展主题,全面落实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积极践行“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深化改革的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推动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保护资源不动摇,进一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强化耕地共同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确保全区43.34万亩耕地保有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加大土地复垦力度,严格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按照“以补定占、先补后占”的规定,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引导建设项目少占甚至不占耕地。进一步落实农村生态补偿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行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并用于复垦耕地再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补充耕地质量,提升耕地综合利用水平。

2.实行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协同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切实把基本农田“划优、划足、划实”,确保全区35.61万亩保护到位。进一步落实好永久基本农田地方政府保护责任,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建立标志、网上公布、接受监督。牢牢夯实粮食安全,充分发挥好永久基本农田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重要作用、对城市开发边界的刚性约束、对优化城市空间形态的促进作用,更好的引导城市紧凑、绿色、低碳发展。

3.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紧密围绕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力争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结构更优化。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整治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加大土地整治力度,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整治耕地质量,有序推进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确保2017年补充耕地1620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的要求,2017年完成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4.提高土地执法能力。细化和深化土地执法差别化管理,加大奖惩力度。明确并强化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作为各级政府任期内目标责任制的一项主要内容和考核政府主要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深化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巩固政府主导、国土主体、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体系,实现违法用地的发现率、制止率、上报率为100%。加大卫片执法及督察执法中所发现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力度,已发生违法用地的整改与新增违法用地的遏制要同步进行。确保违法用地面积、耕地面积占比控制在5%以内。

(二)坚持深化供给侧改革方向不动摇,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供给的质量和效益

1.持续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原则,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坚持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为“底数”、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和布局为“底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为“底线”,加强与相关部门在土地规划方面的协调衔接。逐步解决多规之间标准不一致、用地布局不一致的问题,建立起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部门协调机制、规划管理流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2.精准保障稳增长用地需求。根据“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精打细算、统筹安排”的原则,下达的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和重大民生项目,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外资、现代服务业、上市企业、创新企业的用地需求,保障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以重大项目向省争取500亩以上的用地指标,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3.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关,禁止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认真研究制订“地条钢”“小化工”和砖瓦窑等落后产能整治后土地盘活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深化落实经营性用地出让“控总量、去存量、提质量、强配套”的土地供应原则,进一步完善住房开发用地精准供应计划方案,有效巩固去库存成果。加大“263”专项行动的执行力度,认真落实去杠杆要求。

(三)坚持节约集约不动摇,进一步推动转型发展科学发展

1.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实施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继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三大战略,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从严审核开发区、园区等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大中小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中心镇的用地需求,从严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乡村地区差异化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格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增量的减量化,实现建设用地供应中以增量为主向以存量为主转变。制定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分解落实指标任务,加强监督考核,将双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的科学评价机制。探索整合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评价和工业用地普查等工作,建立全面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评价机制,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减少建设占用耕地。

2.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拓展土地立体开发。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向地上、地下空间发展,推动城市立体化发展,促进土地立体集约利用。推进地上规划与地下规划的配套融合,加强地下空间管理,促进地上、地面、地下一体化协调发展。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控制适度建设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各类空间的开发,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引导土地多途径节约利用。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吸纳应用重点城市、重点领域和重要地类的节地技术和模式。探索完善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激励机制。鼓励土地立体开发、邻近开发(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和用地升级。

3.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以我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为契机,按照明晰产权、统筹规划、利益共享、规范运作的原则,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整备更新工程,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以及城中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为重点,推进旧城镇、旧工矿和城中村改造。组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进一步提高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例。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同一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调整使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确保2017年内盘活各类土地9380亩。

4.持续建设用地更新。加强闲置土地处置。进一步提升闲置土地发现、预警和处置能力。制定出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相关规定,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通过挂牌督办、政绩考核、约谈问责、指标扣减等手段,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到位。加大出让合同执法监管,建立有效防范土地闲置机制。探索制订闲置土地处置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新的闲置土地的产生。

5.强化土地储备功能。统筹安排储备土地规模。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和区域土地市场情况,紧密衔接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平衡方案,以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有序控制外延扩张。优化储备土地结构。在保障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地铁建设和京杭运河文化景观圈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同时,统筹安排医疗卫生慈善、文体娱乐、公共设施、公园绿地、交通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创建健康优美的城市环境。适当增加经营性用地的比例;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保障城市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引导住宅用地理性增长。

(四)坚持维护权益不动摇,进一步落实富民发展新要求

1.规范征地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常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尽快完善我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切实把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有法可依。

2.探索三项土地制度改革。探索通过土地征收试点,建立补偿安置的民主协商机制,赋予农民更多的话语权,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实现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探索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凸显集体经济组织地位,盘活农民资产;探索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农房审批管理制度,满足农民的居住诉求。探寻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力争于年底前使我区的三项改革成为全国的“领跑者”,形成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成功经验。

3.协调涉土矛盾。强化法治思维,定期排查涉土信访不稳定因素,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案结事了”为重点,及时处理征地拆迁引发的各类土地纠纷,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答复率、办结率均达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稳妥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区国土部门要坚持耕地保护和节约优先的方针,着力构建并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土地管理;区监察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区农业部门要牵头做好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工作,确保农业设施用地不经过审批不得建设;区土地整治保障办要牵头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区公安、检察、法院、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土地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区政府将重点在土地执法监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生态补偿、节约集约“双提升”等方面加强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奖惩挂钩。各镇、开发区和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国土资源约束性指标的刚性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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