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现将《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常经信材料【2017】352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认真做好2017年度调查申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经信局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管理科。其中:符合指导目录企业名单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已投保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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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石敏 徐晓波,电话:86310340 86310177;邮箱:。
附件:
1.《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常经信材料【2017】352号)
2.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6日
下载附件:附件1 常经信材料[2017]352号.rar
附件2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