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区经信局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74/2017-0002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武经信发〔2017〕84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产生日期: 2017-11-06 发布日期: 2017-1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相关阅读:

区经信局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武经信发〔2017〕84号
 

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现将《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常经信材料【2017】352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认真做好2017年度调查申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经信局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管理科。其中:符合指导目录企业名单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已投保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可登录“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经信局”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石敏  徐晓波,电话:86310340   86310177;邮箱:。

    

   附件:

   1.《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常经信材料【2017】352号)

   2.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6日

    

下载附件:附件1 常经信材料[2017]352号.rar

 附件2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pdf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