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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74/2017-00015
主题分类: 工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经信发〔2017〕57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产生日期: 2017-08-25 发布日期: 2017-08-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申报2017年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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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的通知
武经信发〔2017〕57号
 

    

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工业互联网“企企通”建设实施方案》(苏经信信基〔2017〕37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互联网化水平,根据省、市经信委相关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主申报单位为全区工业企业及生产服务型企业。

   2、主申报单位需与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联合申报,且只可与其中一家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行业竞争力较强,重视信息化建设。企业在所属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尤其是信息化技术类人才的培养、吸收和使用,设有CIO岗位和独立的IT部门。

   2、具备一定的试点建设基础。已与电信运营企业签署互联网高带宽专线服务协议,建有内部专用网络,自建数据中心或购买数据存储和计算服务,在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中已建或拟建ERP、MES、PLM、CRM等信息系统。

   3、生产制造与互联网融合需求较强。企业能够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两化融合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生产制造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生产流程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并有意愿在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模式等方面开展尝试和创新。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企业如实填报《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申报表》(需注明联合申报单位,具体要求见附件),并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合作协议等)及项目详细方案资料,装订成册,于2017年9月8日前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稿,报送至区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并同步完成在线申报。

    

   联系人:庄伟锋    电话:86310679

    

   附件: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25日

下载附件:武经信发〔2017〕57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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