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经信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推荐2017年江苏省工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做好调查摸排和相关工作落实:
一、强化“一库三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综合协调和联络员制度。根据省市要求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化组织保证和综合协调。请各镇(开发区)于6月16日前将经发科(经发局)分管领导、具体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局企业发展服务科。
二是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各镇(开发区)要加强与统计部门衔接,负责做好入库企业的数据报送、运行监测和情况分析,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建立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作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报送本地创新做法、工作经验、优惠政策和取得的成效。
四是建立全省“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调查摸底,我们在各镇(开发区)推荐“小升规”培育企业的基础上,建立区级“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并于6月19日前上报进入全省“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二、推荐上报程序
1、各镇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做好调查摸排,将重点培育企业填入《江苏省“小升规”入库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2、各镇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与统计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对填表企业按培育晋升为规模企业的预期排序,预期高的排前列,并于6月16日前将电子表格报送我局企业发展服务科(联系人:王志中,电话86310337、86310336);
3、我局按常州市下达的培育指标在各镇上报的企业内优选150家企业逐级上报市、省经信委,形成江苏省工业“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三、做好“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有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贯彻
1、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的通知》(苏中小综合[2017]213号)文件,加强了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和政策扶持。
2、常州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165号)文件,实施多项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3、常州市财政局、经信委《常州市市级融资性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6]1号)文件,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小转规”企业和“小转规”培育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享受政策扶持。
四、有关要求
各镇(开发区)要紧紧围绕“小升规”企业培育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实行政策聚焦、资源聚焦和力量聚焦,全力推进“小升规”入库培育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企业。
附件:
1、《经发科(经发局)分管领导、具体工作联络员名单》
2、《江苏省“小升规”入库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小升规”入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9日
下载附件:推荐“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的通知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