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镇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说明
一、机构设置
按照区统一规定“三办五中心”的模式,并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镇机构设置,具体为:
1、党政(人大)办公室
设置综合科、纪检监察审计科、党群科、人武部(人防办)。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设置综治科、信访科、司法所。
3、财经办公室
设置财政所(财政分局)、协税护税科。
4、农业服务中心
设置农技农机站、水利(水务)站、农经站。
5、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
设置经发科、安监科(安监中队)、科技科、环保科、园区科、统计科。
6、商贸服务中心
设置服务业科、外经贸科。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设置民政科、人社科(劳动监察中队)、文广教体科、卫生计生科。
8、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设置建管所、城管所(城管中队)、交管所(交通综合执法中队)、生态环境所。
二、职能划分
(1)党政(人大)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联系协调与上级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开展全镇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草拟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等文字材料;负责党建及纪检工作,抓好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工作;负责文秘、机构编制、人事、群团、档案、保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全镇内部制度建设并落实日常管理;负责对重点工作实施督查,并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文秘、调研、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科:承担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效能监察等工作,组织镇村财务及相关项目审计等工作。
党群科:承担镇村党建工作,负责本镇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宣传教育、统战、商会、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等工作。
人武部(人防办):承担兵役、预备役和民兵方面等工作,参与退伍军人安置、双拥、优抚工作。协助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管理,协助公安政法机关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加强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援助,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矫正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科: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梳理和排解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协助公安政法机关查处各类社会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信访科:承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做好引导和解说工作,协助和指导群众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司法所:承担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矫正工作。
(3)财经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管理和督促财政预算内外和自筹资金的各项收支,编制年度预算方案;负责协税、护税工作;协助做好镇村财务及相关项目审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财政分局):承担财政预算内外和自筹资金的管理等工作,做好各种财务的编制预算、执行、结算等工作;协助做好镇村财务及相关项目审计。
协税护税科:承担协税、护税工作。
(4)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农业综合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农业结构,搞好农科、农技、农机等服务工作;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做好设施蔬菜产业园的管理指导工作;协助做好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建设管理和河道整治等工作;深化农村改革,做好农村经营管理、财务辅导、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协助做好镇村财务及相关项目审计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技农机站: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田管理技术服务、农业机械管理等工作,做好设施蔬菜产业园的管理指导工作。
水利(水务)站:承担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供水(含农村自来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
农经站: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村级经济服务、财务辅导、合作社股份制改革、负责集体资产管理,协助做好镇村财务及相关项目审计等工作。
(5)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企业运转的指导和服务;组织科普宣传,履行新产品开发、技改项目等服务职能;加强企业排放的管理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污染环境行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调查核实、统计分析经济运行状况,编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为决策提供依据;协调金融工作;抓好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发科:承担本镇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等编制业务工作,承担工业企业运转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安监科(安监中队):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各类生产事故查处工作。
科技科:承担本镇各类科技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和个人做好自主创新、项目评审、专利保护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环保科:承担企业排放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做好各类污染事故的查处工作。
统计科:承担调查核实、统计分析经济运行状况,编制各类统计报表。
园区科:承担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商贸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编制第三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商贸流通,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落实等工作;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业科:承担本镇以服务业为重点的三产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专业市场、特色市场、物流市场的管理工作。
外经贸科:承担外向型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各类招商项目落户前的跟踪、引进、协调等服务工作。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做好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搞好卫生防疫工作,保证做好公共卫生安全;负责文化、广电、教育、体育等相关工作;做好民政优抚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撤村建居工作;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开展劳资纠纷调解,协助做好劳动监察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流动相关服务和统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科:承担行政村、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弱势群体、特殊困难群众的权益保护和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工作。
人社科(劳动监察中队):承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业务工作,承担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协助做好劳动监察工作,开展劳动就业咨询,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流动相关服务和统计等工作。
文广教体科: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各类文体场所建设管理,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放管理和卫星接收监管工作,承担全镇各类教育和宣传活动的管理指导工作。
卫生计生科:承担本镇和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担本镇公共卫生管理事务,做好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
(8)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土地集约综合管理;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搞好市政、绿化、路灯、天然气、环卫及小区物业等集镇公用事业建设和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管所:承担镇村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村民建房审批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做好天然气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土地管理等工作。
城管所(城管中队):承担本镇集镇市容管理、道路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协助查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配合城镇化建设做好各类拆迁工作,做好绿化的维护养护工作。
交管所(交通综合执法中队):承担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所:承担爱卫、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等工作。
三、关于机构设置的说明:
1、三办五中心外另保留洛阳市管委、戴溪集镇办、审计办、拆迁安置办、敬老院、戴溪社区、洛阳社区、洛东社区、洛阳食品站等为单列部门,挂相对应的牌子。
2、商贸服务中心的外经贸科由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兼管;洛阳市管委由商贸服务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