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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进区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下列家庭农场符合列入名录的要求,现予公布。公示期为2017年3月31日-4月6日。联系电话:86310542。
附件:公示武进区家庭农场名录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