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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规定,武进区于7月1日起,将低保标准由原73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760元每人每月。截止7月10日,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据统计,目前全区共有2804户,4106名低保对象,7月共新增164户低保对象。
为确保低保提标及时落实到位,区民政局有条不紊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由各村(居)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提出低保申请的对象进行初审和入户调查,并将初审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进行复审核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作出退保处理,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民政局,最后,由区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7月起,按新标准核算第三季度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在此过程中,区民政局秉持“三严”原则,确保低保提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严责任。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核审批,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每一个环节。二是严关口。严把入户核查关,坚持不漏户不漏人入户核查;严把民主评议公示关,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三是严管理。坚持实行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合入户核查、审核审批城乡低保对象,充分利用低收入家庭申请救助收入比对系统进行金融资产核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