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环境保护> 内容
6月28日下午,经开区召开环境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常州中院民四庭庭长王伟庆、常州经开区法院副院长王洪成、经开区环保分局局长周建江等参加了会议。
联席会上,经开区法院简要通报了环保类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对行政执法中的一些共同问题进行点评,环保分局通报了近期环境执法总体情况,并对区法院审判环境工作提出一些建议。在此期间,与会人员就行政执法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讨。
为服务保障经开区“263”专项行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区建设,促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会议一致决定共同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动工作机制,会议探讨了《关于环境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与会人员就“四个机制”进行了探讨:一是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的方式,及时沟通结局有关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就留信息、互赠业务书籍等方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建立工作交流机制,日常工作中,针对特定问和特定事项,在联席会议之外,双方加强日常工作的研讨和交流;四是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根据环境案件的不同类型,双方要加强工作配合。期待以此来确保联动工作机制畅通、高效并且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