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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9-06    来源:中国武进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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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全区各医疗单位认真做好围产保健服务,重视高危孕产妇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高危转诊单应用规范,孕产妇危急重症病人能得到及时救治,有效控制了孕产妇死亡的发生。“十一五”期末,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9.38%,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率100%,继续在省、市保持高水平。

  2.提升儿保门诊服务水平。2016年年底,全区共有25名儿保医生,其中专职17名,其他8名为兼职的内儿科医生。儿保科配有儿童诊察床、儿童对数视力表及身长体重测量仪等设施,儿保台账记录齐全,报表数据统计真实及时,高危儿及体弱儿管理得到加强。达到了世界先进国家水平。

  3、实施妇幼重大项目。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这三项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在区卫计局的领导下,我所从政策、资金、培训、督察、指导等方面进行广泛沟通和协调,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财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作为全市唯一一个试点区,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积极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截至今年9月,完成补偿对象5141人,真正做到应补尽补;努力落实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截至今年9月,发放叶酸共计34789瓶,区内9255名目标对象享受了叶酸增补免费政策。

  4、落实免费婚检,做优卫生惠民工程。婚前保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关。作为全区唯一的定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机构,为落实好免费婚检工作,近年来,我所做了许多努力,全区婚检率全省名列前茅。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办公室:负责所内党务、人事、档案、宣传、后勤等事务的综合性科室,协助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所内业务工作。

  2、财务科:全面负责所内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费预决算管理和本单位的经费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3、群体保健科:主要负责全区乡镇卫生院妇儿保业务指导、督查和考核,负责全区托幼机构检查、指导、培训、考核。同时做好妇幼卫生科普知识宣教工作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4、妇女保健科:主要开展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青春期保健、妇女营养分析、妇女心理咨询、妇女病查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等业务,并承担湖塘城区孕产妇系统管理。

  5、儿童保健科:主要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入托入园体检、智力测定、听力测定、营养分析、眼保健、口腔保健,并承担湖塘城区儿童系统管理。

  6、生殖健康科:我所作为全区唯一的婚检机构、区民政系统的收养人体检和全区孕优检查的指定单位,生殖健康科主要负责为全区未婚青年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优生、遗传咨询及婚育指导。同时,为每一对符合收养体检的夫妇出具健康检查证明。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在区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以夯实妇幼卫生基本项目为落脚点,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启动妇幼卫生先进区创建为契机,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者齐心协力、克难奋进,探索发展模式,创新工作思路,争取全区孕产妇连续三年无死亡,妇幼卫生重要指标在全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第二部分2016年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4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7万元,增长(减少)41.3%。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其中:两癌筛查增加591万元,艾、梅、肝经费增加56.3万元。

  (一)收入总计22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45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657万元

  增长41.3%。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其中:两癌筛查增加591万元,艾、梅、肝经费增加56.3万元。

  (二)支出总计224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24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57万元,增长   41.3 %。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其中:两癌筛查增加591万元,艾、梅、肝经费增加56.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    2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45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其他收入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34  万元,占   46%;项目支出 1211  万元,占  54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2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657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其中:两癌筛查增加591万元,艾、梅、肝经费增加56.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2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57万元,增长   41.3%。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396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2%。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其中:两癌筛查增加591万元,艾、梅、肝经费增加56.3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57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其中:两癌筛查增加591万元,艾、梅、肝经费增加56.3万元。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396万元,支出决算为 2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其中:两癌筛查增加591万元,艾、梅、肝经费增加56.3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3.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9.7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00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3.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4  %,比上年决算(减少)  2.4 万元,主要原因为汽油价格问题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4万元,完成预算的 86  %,比上年决算(减少)  0.2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人数减少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2  批次,   人次。主要为接待兄弟单位学习。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9.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5   %,比上年决算增加 0.8万元,主要原因为是今年托幼机构会议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托幼机构会议增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20 个,参加会议 3300 人次。主要为召开妇儿保会议和托幼机构会议。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2.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8  %,比上年决算增加 3.2万元,主要原因妇儿保培训和托幼机构培训增加。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35个,组织培训 9110人次。主要为培训妇儿保培训和托幼机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2016年政府性基金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常州市武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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