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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卫生许可工作:以“便民、高效”为宗旨,坚持一站式服务,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按照首问负责制及服务承诺制等相关要求,做好受理咨询工作,坚决不出现发生群众投诉及扯皮推诿等现象。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办理各类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延续、复核、变更和注销业务。
2、医疗卫生监督:继续贯彻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区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工作,联合公安、城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健全非法行医活动情况动态信息上报机制,对非法行医活动进行长效全面的追踪打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向区公安局移送处罚两次以上非法行医者,对其他非法行医者起到震慑作用。对“两法三规”落实情况、医疗机构执业情况、人类辅助生育技术服务等进行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检查。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结合省、市公共场所卫生重点
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公共场所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继续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对全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控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4、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按要求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及监督抽检工作。对4个社区生活饮用水每月水质快速检测一次,检测信息及时公示,检测台账记录完整。建立本地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督档案,加强涉水产品卫生质量的市场监督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卫生检查,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托幼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学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不断规范我区学校卫生工作。
6、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开展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加强医疗和疾控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和疫情疫报监督。加强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对全区范围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零售市场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
二、2016年完成工作情况
1、对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稽查;开展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培训;
2、协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卫生计生项目许可的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
3、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工作;
4、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5、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
6、协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开展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7、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协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情况、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
10、对精神卫生进行监督执法工作;
11、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所赋予的单位卫生、控烟、病媒生物防治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2、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3、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4、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5、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标准、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收入总计88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4万元,增长1.17% ,支出总计881.93万元,与上年增加10.24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其中:
(一)、收入总计881.9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81.93万元,为当年从区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0.24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
(二)支出总计881.93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80.5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单位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01万元,减少11.34%。主要原因是区域调整,人员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10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本年收入合计88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9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本年支出合计88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25万元,占94.59%;项目支出47.68万元,占5.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81.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4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81.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4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7.06万元,支出决算为88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以及项目经费中上年结余资金的支出。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33.93万元,支出决算为780.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上涨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上涨,缴费比例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4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7.06万元,支出决算为81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上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4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8.42%;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94%,培训费4.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6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为3辆。
2、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3万元主要为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督导等接待支出
3、培训支出费为4.22万元,主要用于对监督协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支出。
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应本单位卫生监督基本支出。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补充医疗经费。
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