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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8-28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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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区城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经费的计划编制和使用管理;负责制订局系统计划、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扎口管理城市垃圾处理费、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费等城市管理各项收费和各项票据使用;协助区国有资产监督部门管理局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对本局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营活动的审计监督。

(二)党委办公室

主要负责制订、落实党建工作计划,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协助抓好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党员管理、党员发展、换届选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评聘、干部考察、考核、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老干部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督查室)

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法律法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3D惩防体系建设、纪检宣传报道、纪检信访举报;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纪律作风、履行职责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察考核。

(四)宣传法规科

承担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牵头协调和处置,负责与新闻媒体对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机制,做好信访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动态报道;负责网站和工作平台的更新和维护;负责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承担联合执法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能;负责“三合一”平台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以及各镇(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协调、监督、考核;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等。

(五)市容管理科

负责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项目的论证工作,参与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道路、临街建筑物及市场建设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区车辆清洗、墙体清洗、废品收购等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临街亭棚、停车场点、门面装饰、临街空调室外机安装、道路占用、道路开挖、便民设摊、设点、设亭、设流动车等的市容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容貌管理;组织开展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城市管理各项竞赛和城市市容管理的检查考核。参与编制环卫设施建设经费、环卫日常经费计划;参与对城市新建、改建项目中环卫设施布点的方案论证、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筑渣土作业单位和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六)户外广告管理科

负责对城区标志标牌、霓虹灯、电子屏墙、灯箱、条幅、布幔、气球、气模、车身类等户外广告的设置实行审批;负责组织户外广告公共泊位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负责对夜间亮化店招店牌、霓虹灯的完好率、修复率达标的监督;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对户外广告设置依法监督,对违章设置户外广告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高速公路高炮广告的督查。

(七)监督考评科

研究拟订十三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方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负责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各职能部门(单位)十三项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十三项长效综合管理的核查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各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受理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方面的问题投诉和举报;负责对所受理和巡查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解分类,综合协调区、镇、开发区、街道之间及区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对城市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进行认定分析,指导协调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度常州市武进区城管局部门收支决算表中包含了武进区城市管理局机关、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武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武进区特种垃圾管理站的收入和支出。其中武进区城市管理局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武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武进区特种垃圾管理站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实施“六大工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城管工作良好开局。

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承办区级机关工委“两学一做”情景式党课,受到广泛好评。深化开展“党员义工365”、“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持续打响“城管365服务每一天”服务品牌。二是组织开展竞聘上岗,选拔35名优秀干部走上中层职位,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并组织开展城管讲堂、知识竞赛、业务竞赛等活动,打造干部能力提升平台。三是全面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强化执纪监督,加大绩效考核,累计开展明察暗访12次、口头教育15人、约谈20人、处理违纪案件1起。四是举办全区城管队伍队列会操比赛,执法大队一中队、湖塘中队成功创建市级“十佳中队”,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二、长效管理攻坚克难。一是与湖塘镇、高新北区、经开区等属地板块协调对接,就长效管理工作职责和范围进一步细化明确,并向湖塘镇、高新北区、牛塘镇、绿建区派驻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二是牵头完成大学新村夜排档整体搬迁、江苏理工学院周边乱设摊、经开区五益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等市委督办问题的整改,实现市容环境改善提升。三是梳理调整考评区域,与市监督指挥中心沟通协调,暂缓对湖塘镇、高新北区范围内15.89平方公里三级区域考评,新增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范围内16.8平方公里考评区域。四是进一步完善镇村长效管理考评机制,加大镇村考评力度,全年共检查集镇216个次,村庄家园324个次,发现问题1781个,有效促进镇村环境与城区同步提升。

三、市容广告优化升级。一是深入开展“931”环境综合整治接续行动,公共自行车一期等14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二是持续加大示范创建工作力度,府南社区创成省级示范社区、武宜中路创成省级示范路,雪堰镇太滆村等15个村庄创成区级示范点。三是组织开展“百日会战”行动,对中心城区17条主次干道实行精细化管理,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长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开展延政路、府东路沿街店面字幕式电子显示屏整治,武宜路、府南社区、淹城景区周边户外广告整治以及四季青服装城等商业综合体户外广告改造提升行动,全面展现城区户外广告新形象。

四、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城南大型转运站建成投运;马杭、十里等4座小站完成设备改造;降子、中凉等9个站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定安中路转运站改建公厕、新城南都公厕改建环卫工人休息点项目全面完工;城区50座公厕统一浇筑无障碍通道;卢西填埋场整治工程全面竣工。

五、环卫管理提标提质。一是全面完成新一轮环卫清扫保洁招投标,道路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超85%。二是推行生活垃圾直收直运,试点城区机械化收集车辆生活垃圾直运绿色动力,日直运量约60吨。三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御城、新城公馆等8个小区试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成万达小区分类岗亭设置。四是深化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全年全区共产生生活垃圾39.3万吨,其中27.1万吨用于焚烧发电,12.2万吨进行安全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六、渣土管理持续深化。一是工地源头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出入口标准设置不断提升;车辆运输统一规范,城区236辆渣土运输车符合“七统一、一必须”管理要求,51辆装潢垃圾运输车落实“六统一、两必须”管理规定。二是继续推行轨道交通特色服务,城区11个站点实行“一对一”管理,聚湖路站等7个站点安装监控探头,专用运输车完成密闭改装。三是深化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处置,源头上在小区实行定点收集;途中加强运输监管;终端上与春秋华城公司合作,全年共清运并资源化处置建筑装潢垃圾8万吨。

七、执法管理到边到底。以春季专项整治、夏季市容整治、“百日会战”等行动为抓手,实行“7324”错时管理,全面加强执法管理工作,全年共督促整改路面抛洒滴漏问题1591次,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车83辆,拆除不规范、破损广告6万平方米,拆除破损高炮版面1.4万平方米,修复破损广告250余处,查处擅自收运餐厨废弃物案件68起,发现新增“两违”126起,立案查处38起。

八、社会影响持续扩大。一是媒体宣传方面,构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杂志”立体化宣传平台,全年共在各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37篇;市、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36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61篇。二是部门协作方面,联合区总工会、红十字会对城区11个环卫工人休息点进行提档升级,建成环卫工人“爱心驿站”;深化“城管+公安”联勤联动机制,合力查处餐厨违章10起,整改广告违章100余次。三是公众参与方面,深入开展“城管六进”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投诉等活动10场次,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四是来信来访办理方面,“83812319”平台累计接听投诉电话33756个,处理问题20634件,办结20558件,办结率99.63%;全年办理各类信访件280件;网络舆情22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跟踪办理2015年B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件。

第二部分武进区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武进区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15124.12万元,支出总计15124.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90.3万元,减少10.58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8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8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2.48万元。

(一)收入总计15124.12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15124.12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790.3万元,减少10.58%。

(二)支出总计 15124.12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11.3万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的调整。

2.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的处置。与上年相比减少1830万元,减少54.95%。

3、城乡社区支出13153.6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84.98万元。减少0.64%。

4、农林水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的保洁。与上年相比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358.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2.48万元,增长45.79%。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的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512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24.12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512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8.39万元,占17.71%;项目支出12445.73万元,占82.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24.12万元,支出总计15124.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90.3万元,收、支总计各减少10.58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8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8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2.4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5124.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90.3万元,减少10.58%。主要原因是16年基本支出增加593.3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83.67万元。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2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年的结转数和2016年内追加预算数。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2万元

 1、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2万元。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1.24万元

  •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

  •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3%。主要原因是原执法大队事业人员的性质由事业改为参公。

  •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7.17万元,支出决算为3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1%,主要原因是原执法大队事业人员的性质由事业改为参公。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1500万元

  • 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科目由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节能环保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13153.64万元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5.16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的预算调整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3.82万元,支出决算为48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0%。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455.5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经费的结转及年度项目经费追加。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29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内追加项目。

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内追加项目。

    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1755.46万元,支出决算为9935.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指标结转下年使用。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24%。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中包含了年内追加数。

(五)农林水支出(类)30万元

1、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水利局调入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358.12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9.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4%;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的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9.31万元,支出决算为7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66%;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的提高。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95.78万元,支出预算为12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上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8.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5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7.93万元、津贴补贴1615.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4.74万元。

(二)公用经费22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55万元、印刷费4.75万元、邮电费5.84万元、差旅费1.06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会议费3.15万元、培训费8.66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工会经费21.47万元、福利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90.3万元,减少10.5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较上年增加1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8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8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2.48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8.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5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7.93万元、津贴补贴1615.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4.74万元。

(二)公用经费22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55万元、印刷费4.75万元、邮电费5.84万元、差旅费1.06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会议费3.15万元、培训费8.66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工会经费21.47万元、福利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5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0.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83%;公务接待费支出 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0.6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90.62万元,完成预算的6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汽车维修等费用以及公车改革将大部分车辆调拨至区机关后勤中心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加油费。2016年初,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2016年12月31日公车保有量为14辆,原因是公车改革将车辆调拨至区机关后勤中心统一管理。

2.公务接待费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60.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各省市同系统人员来考察学习等,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274人次。主要为接待各省市同系统人员前来考察学习等。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4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减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9个,参加会议165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区城管工作会议、全区城镇长效管理工作点评会等。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64.15%。 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2个,组织培训人2168次。主要为城管业务知识培训以及外出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65元,比2015年减少45.34万元,减少16.67%。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警车4辆。200万元以上资产明细见决算公开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不能划分的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性支出。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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