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18专题> 武进区集团化办学专题> 政策文件> 内容

关于组建常州市戚墅堰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和常州市戚墅堰东方小学教育集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25    来源: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阅读: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武教发〔201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建常州市戚墅堰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和常州市戚墅堰东方小学教育集团。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1、常州市戚墅堰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常州市戚墅堰实验中学、常州市潞城中学。

2、常州市戚墅堰东方小学教育集团:常州市戚墅堰东方小学、常州市丁堰小学。  

希各教育集团通过建立集团章程,制订集团规划,健全集团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5日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