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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市、区城管考评机制的创新与完善,强化考评派遣案件整改质量,6月13日上午,北区城管分队就“立即整改”案件的派遣、处置和回复等环节进行了再次明确,进一步建立了有效应对机制。
一是明确“立即整改”案件派遣与回复方式。凡属“立即整改”的案件,三级平台以电话形式派遣,各处置社区、职能部门须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以电话的形式回复区二级平台。个别特殊案件需要延长整改期限的,各处置社区、职能部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二是明确“立即整改”案件责任人。对日常保洁、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容貌秩序等需要“立即整改”的案件分别明确整改办理责任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督查人。对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组织不力、整改不及时,达不到标准的、要给予批评;对讲条件、提要求、拖延不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明确“立即整改”案件工作要求。要求各处置社区、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快速处置机制,强化“立即整改”案件的处置责任,对各处置部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在岗时应及时将临时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书面通知三级平台,及时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少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