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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传来消息,为切实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我区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社会保障部分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30元。自2010年起,我区已连续八年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再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如下:“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5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30元;“未成年居民”由每人每年15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80元;“高校大学生”仍为每人每年15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30元。
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保养金标准再提高。常州经开区所属的戚墅堰、丁堰、潞城街道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保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10元;其他镇(街道)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保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