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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014133197/2017-00014
主题分类: 税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17-08-29 发布日期: 2017-08-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部门 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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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及当地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三)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监督执行本地区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六)承担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综合科、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税政法规科、监察室、机关党委。

直属行政机构2个:稽查局、征收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

派出机构10个:第一税务分局(与纳税服务局合署办公)、第二税务分局(风险监控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第六税务分局、第七税务分局(档案中心)、第八税务分局、第十一税务分局、第十二税务分局(督察内审)。

事业编制机构1个: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

根据苏地税函〔2015〕114号文件,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管理,纳税服务、基础管理、税务稽查等职能由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相应机构承担。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增长保质量,统筹推进组织收入中心工作

一是组织收入稳中有进。全年组织各项收入(不含经开区,下同)115.85亿元,同口径增长12.83%;其中税收收入72.92亿元,同口径增长17.02%,社保费37.22亿元,同口径增长10.54%,其他基金(费)5.7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33亿元,同口径增长12.64%,圆满完成市地税局和武进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二是税源摸排扎实有力。加强内外部门间沟通协作,深入开展税收调研和税源摸排工作,清理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营业税存量税源,共摸排入库税款4.19亿元。挖掘重点税源,全面升级对资本交易类事项控管,全年入库资本交易类事项税款8.02亿元。三是个人税收管理成效显著。逐步细化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要求,全年办理自然人登记4.83万人次,同比增长153.86%。个人所得税全年入库17.62亿元,同比增长32.07%,占税收收入总额的24.16%,其中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入库7.2亿元,同比增长19.03%。率先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股权转让价格,调整面达到20.27%,补缴税款2.1亿元。四是税种管理积极有为。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全年共清算项目19个,补税和核减退税共1.37亿元。深入推进“以地控税”,从国土部门采集宗地数据1.14万条,累计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22亿元、房产税1.3亿元。加强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累计入库12.42亿元,同比增长26.07%,占税收收入总额的17.03%。按月提取国土部门土地拍卖信息,入库耕地占用税3802万元,同比增长118.38%。

(二)优服务促发展,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提供便捷高效纳税服务。积极推进“三证合一”,全年办结“一照一码”新办企业1.05万户、变更登记8730户。合理配置办税厅点及窗口人员,实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开发“微信支付”、“云闪付”缴款方式,便捷支付1293笔,缴款116万元,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二是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开发完善办税能力评价系统,完成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中介机构及A级纳税人办税能力评价,通过网报系统将《纳税人办税能力评价报告》按户向纳税人推送。联合国税完成1.88万户纳税人信用评定,与银行开展“税银互动”活动,为区内百余户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贷款近亿元。三是落实优惠促进民生。全年办理各类减免税5.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减免2790.5万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收减免2.38亿元;办理各类退税2.85亿元,同比增长24.45%。全年共征收社保费37.22亿元,征缴率达到99.83%。全年共征收残保金525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1.2%,被评为“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四是主动服务地方,积极开展经济调研。主动关心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发展,上门送政策了解企业困难,促进企业发展。全年在省级以上平台刊用经济调研、税收科调研30余篇,其中,《运用税收政策协助地方去产能及相关建议》和《当前制造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分析与建议》分别被省委《动态研究与决策建议》和省政府《调查研究报告》刊用,得到地方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

(三)推改革谋创新,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一是顺利完成营改增、“金三”上线两大任务。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落实营改增工作各项部署,清理营改增地税发票用户4670户,顺利完成1.48万户纳税人的移交,确保营改增平稳过渡;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做好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工作,全年为国税代开增值税发票9456份,代征增值税4035万元。全力保障“金三”上线,武进地税局虽然不是试点单位,却以试点单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前做好预案,认真细致制定上线方案、组织模块测试,分析梳理上报各类问题99个,业务规则变动133项,提出操作注意要点114个,清理数据6.28万条,增开14个办税窗口,抽调10名其他部门人员充实到纳服一线,全员平均加班达156小时。二是全面提升征管水平。审议出台中等风险应对、房地产业欠税管理、代开增值税发票、注销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等12项岗责业务规范,厘清征纳职责和权利。有序开展清欠工作,共清理欠税2926.39万元,清欠率达18.2%;联合国税首次在《武进新闻网》对242户企业发布欠税公告,清理欠税300.93万元;加强“营改增”前营业税欠税清理,入库营业税欠税611.6万元;加大房地产行业欠税管理力度,清理入库欠税1245.11万元。三是持续规范风险管理。制定《关于明确中等风险应对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风险应对执行口径,对案头分析、文书模板、下户要求等进行明确,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开发应用“一键式涉税风险分析系统”,提高应对案头分析效率。全年完成中等风险任务1106户,入库税款4.55亿元,高风险任务49户,入库税款3485.24万元,累计入库税款4.9亿元,税收贡献率达6.72%。突出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全年共分析重点税源611户,入库税款3.02亿元。四是深化国地税合作。实行国地税合作项目化管理,明确合作事项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及各阶段的成果要求。办税服务点共同进驻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全区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全覆盖。国地税数据交换常态化,全年共交换数据200万余条。与国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协同办理清算注销,实现“一方注销,三方共享信息”。与国税部门共同探索“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处理”的联合稽查模式,共对3户企业开展联合稽查。联合国税举办绩效管理拓展培训、道德讲堂、知识竞赛、趣味运动会等,营造国地税合作文化氛围。成功创建首批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联合办税做法被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

(四)严执法重约束,持续改善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重新明确审理的条件标准,全年共组织稽查重大案件审理14户次,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议10户次,中等风险应对案件审理34户次。落实执法岗责规范,提升执法工作质效,成立“以案说法”专家团队,开展案例交流解读,有效预防和化解执法风险。拓展司法手段应用途径,首次实现社保费法院强制成功执行,追回社保欠费4万余元,有效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发挥执法督察作用。实现督察事项归口管理,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组织开展专项和重点执法督察,下发执法风险疑点1.3万余条,发现违规问题447户次,涉及违规税款242.21万元,补缴税款58.21万元;对42户中高等风险应对任务进行日常督察,发现违规问题119处,补缴税款49.12万元。三是加大稽查打击力度。优化稽查力量配置,强化查前预案管理,查处大要案6件,其中1件千万元以上大要案被列为国家级督办案件,并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稽查优秀案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处违法企业45户,查补税款504.38万元。

(五)强素质提效能,全力提升地税部门形象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干部开展党性教育,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性修养轮训。组织全员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3人纳入省地税局“素质提升‘115’工程”,5人被评为市地税局岗位能手。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深入开展“四比一看”劳动竞赛,认真组织岗位竞赛活动,全年共有125人次获得季度“绩效之星”,28人获年度“绩效之星”。三是发挥群团职能。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抓好“道德讲堂”,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开展各类兴趣小组和俱乐部活动,在市、区各类比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共获得总局荣誉2项,省级荣誉28项,其中“地税妈妈”爱心志愿服务队被省妇联表彰为“江苏省十佳巾帼志愿服务队”;三分局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工人先锋号”和“全省模范职工小家”;规划财务科被授予“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四是坚持正风肃纪。压实“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对6名税务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办理“一案双查”案件7件,对3名税务干部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对3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家训、好家规”活动,1条入围“武进清廉家规家训”,积极开展“品七月廉香”主题教育和廉政主题健步走活动等,创建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2016年度收入总计13433.94万元、支出总计13433.9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4.33万元,下降1.06%。,支出总计减少144.33万元,下降1.06%。其中:

(一)收入总计13433.9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678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467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对地税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大幅提升。

2.其他收入591.5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全部为基金费手续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2.04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基金费手续费收入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2164.39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13433.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90.64万元,主要用于税收事务。与上年相比减少1464.09万元,下降11.38%。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同比减少325.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同比增加1127.68万元,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支出同比减少13.42万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支出同比减少170.11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减少1931.37万元

2.住房保障(类)支出1443.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8.3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7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343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8万元,占79.48 %;其他收入591.55万元,占4.4%;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164.39万元,占16.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343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8.79万元,占49.26%,项目支出6815.15万元,占50.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678万元,支出总决算1067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678万元,增长77.96%;支出总计增长4678万元,增长77.96%。主要原因财政部门对地税经费的保障力度加大。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0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78万元,增长77.9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78万元。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度预算为4176.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20.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27%。

2.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年度预算为182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23%。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89.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9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78万元,增长77.96%。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地税经费保障力度加大。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89.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9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29%;公务接待费支出10.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7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6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8.6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5辆。

3.公务接待费10.4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0,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7万元,完成预算的76.98%。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兄弟单位调研学习、审计等,2016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794人次。

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6.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0个,参加会议2248人次,主要为省地税局、市地税局召开的视频会议,全局大会及科调研会议、税收分析会议等。

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8.56万元,完成预算的8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3年以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6个,组织培训11519人次,主要为全区纳税人金三系统培训、全员培训、中层培训、税收业务分析培训、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纳税人学堂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59.56万元,增长68.58%。主要原因是2016年“营改增”改革、金税三期上线及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地税局搬迁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区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29日

 

下载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表武进201709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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