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发〔2016〕204号和武发〔2016〕20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各镇、重点园区目标考核工作,按照《2016年武进区征收拆迁安置工作考核办法》(武拆指〔2016〕2号)文件要求,区拆迁指挥部、征收办将开展2016年征迁安置工作年度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月26日~1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根据《武进区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百分制考核细则》内容检查相关资料台账。
2.根据《关于做好〈武进区征迁安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征办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征迁安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征办发〔2014〕8号)文件要求,对历年征迁档案资料收回情况及今年新开工项目征迁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3.检查征迁信息系统与征迁项目签约实际完成同步录入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的方式。
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台账,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征迁安置工作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思路。总结材料于检查时上报。此次考核结果纳入2016年各镇、开发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涉及乡镇、重点园区的成绩和奖金发放,请各镇(街道)、开发区高度重视。
武进区拆迁建设安置工作指挥部
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常州市武进区拆迁建设安置工作指挥部 2016年12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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