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文件,原拆除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在2016年6月30日以后作废,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按照该拆房企业资质管理新要求,并结合《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办发[2013]1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6年下半年度准入我区征迁项目拆房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未列入准入名单的拆除机构,不得参与我区2016年下半年度征迁项目拆房招投标、承接房屋拆除业务。
二、征迁项目拆房招投标业务由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三、各属地征收拆迁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征迁项目拆除机构进行日常考核管理,逐步建立行业考核管理制度,对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准入资格。
附件:1.2016年下半年度武进区征迁中介拆除机构准入名单
2.拆房机构资质可承接拆除项目范围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拆迁建设安置工作指挥部
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7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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