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区级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级机关固定资产(包括武进宾馆、新苑宾馆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3、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宿舍的安排、调配、统一装潢、维护管理。
4、负责审核和实施区级机关有关部门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
5、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6、负责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7、负责区行政中心及凤凰谷水、电、空调、通讯等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8、负责区行政中心及凤凰谷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
9、负责区委、区政府的大型会议及全区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区级机关干部职工的有关生活后勤保障和邮政业务协调、管理工作。
11、负责区行政中心会议室的有关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宣科、财务科、公房管理科、设备保障处、维修服务处、会务食堂和邮政服务处、安全保卫和环境服务处。
三、2014年主要任务
1、负责中心各项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好财政下拨资金。加强对各项改造工程预算的初审和监管;加强各职能科室月度维修计划列支情况的审核,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2、加强行政中心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加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推进部分外租办公单位回行政中心办公,实现聚集办公,降低办公行政成本。
3、加强各项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库存物资存量,缩短物资周转期,减少资金占有率。加强维修配件计划报批管理,严肃仓库领料登记管理。
4、加强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做好区级公共机构资源能源统计培训和节能新技术应用推广的指导,不断加强行政中心节能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各级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5、加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认真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责,严格公务用车标准,稳步推进区级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6、加强重点改造工程的管理。有序推进行政中心配电间改造工程、凤凰谷青少年活动中心装潢改造、区档案室消防整改、新苑宾馆消防改造、1号楼电梯改造、5号楼整体改造、区社管中心建设等重点改造工程,加强工程管理,使改造经费合理有效使用。
四、201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收支决算表示本级部门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决算
1、财政拨款6148.65万元。
(二)、支出决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910.87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1.0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5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83万元、其他支出0.0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5910.8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开展后勤服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1.07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55.8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0.8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
(5)其他支出0.04万元,。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52.37万元、项目支出4296.28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中心的“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级单位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4年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36万元(一人一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4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公务接待152人,12批次)、培训费12.63万元。2014年中心“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略有下降。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的支出,公务用车指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扣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下载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式-2014年决算(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