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深刻汲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统筹推进落实上级前期部署各项工作基础上,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同步推进的方式,全力维护全镇夏季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工作力度。
1、集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分管条线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配合和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建管所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监科牵头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经发科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民政科重点检查各类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卫生计生科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文广教体科重点检查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人防办重点检查人防工程;
2、继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部门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并制定标准化管理推进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8月底前,各部门要联合派出所对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指导。其他有关行业部门也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集中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电气火灾防范。按照公安部关于电气火灾标本兼治的要求,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3)化工集中区。重点针对化工集中区消防专项规划制订、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急力量和救援物资准备、区域联防组织、监管职责划分等方面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升化工园区抗御火灾爆炸事故的整体能力。
(4)居民住宅小区。由社区、村委依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力量,对居民住宅小区进行网格化排查,重点针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宣传教育以及以往居民住宅火灾暴露出的电动车、管道井、电缆桥架封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建立提升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5)养老机构。民政、安监、卫生和派出所组织联合检查,根据不同类型养老机构的特点,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安全规章和标准,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养老机构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继续抓好遗留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督改工作。对城乡接合部、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各村(社区)、部门进行汇总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梳理后于8月份集中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对于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将上报区政府挂牌督办、书面警示。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重大活动和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提前介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举办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检查巡查,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实行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备案制度,9月底前,所有村(社区)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镇政府督促指导重点单位、社区整合保安、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村(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开展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城乡消防规划。按计划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建有率不低于90%,完好率不低于97%,依托天然水源大力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4、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在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安装率不低于年度消防目标责任书任务的70%。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派出所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石油化工企业、超高层建筑、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2、专业技术培训。派出所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同步调动、先期处置。
3、抗洪抢险准备。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文广教体科、派出所联合部署“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为“四个一”活动( “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5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各村(社区)、部门要支持属地消防站开展对外消防宣传基地建设,有计划组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及区域群众前往宣传基地,各地消防站要赴社区、企业、组织开展户外消防安全宣传。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牛塘派出所要认真研判属地消防安全形势,提请政府印发专项工作文件,并专题部署工作,对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区消防大队对接,积极向镇政府汇报。
检查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各村(社区)、部门要通过发动社会自查、行业领域排查等方式梳理各地及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并结合检查情况拿出具体措施进行治理,同时扎实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火灾防控水平。
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镇政府汇总分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既要整治隐患,防好当前,也要夯实基础,管好长远。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互联互通、双月报告、信息抄告、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逐级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牛塘派出所协调镇政府印发专项工作文件,召开专题部署会,并将工作发文、动员部署会召开情况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牛塘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周伟涛 联系电话:86391016)
附件:1、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点
2、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点
附件1:
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点
一、治理范围
结合各地实际,对化工企业集中区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二、治理重点
(一)是否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已超出有效期的是否及时组织修订。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是否落实,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码头数量及布点是否符合建设标准,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
(三)已建成的化工集中区消防队站的车辆、装备和人员是否满足事故处置需求,是否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提档升级;属政府专职队的,是否明确队伍属性和人员属性,落实经费保障。
(四)是否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区域联防联勤组织并实体化运行;是否整合专业技术力量成立化工事故处置专家小组,辅助灾害事故处置决策。
(五)是否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建立化工灾害事故社会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并开展合成演练。
三、整治措施
(一)优化规划布局,强化基础建设。组织专家组对化工集中区公共消防设施、应急处置力量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消防专项规划,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已经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的要深化编制消防黄线规划或消防详规。要结合当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化工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坚决淘汰生产工艺、设备落后的化工企业,对保留的企业加快搬迁改造,实行退城进园。认真落实省政府部署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关停并转、停产整顿。要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化工园区(集中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要针对化工火灾用水量大的实际,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建设消防取水码头,确保满足灾害事故处置的需要。
(二)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在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基础上,要以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对化工集中区的监管职责和范围,特别要明确内河领域水上、码头、泊位及靠近码头的危险品仓储设施的消防监管主体。各地化工集中区设置的安监站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同时,督促指导设立安全总监的企业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总监制度范畴。督促化工集中区整合精通安全管理、熟悉工艺流程的人员建立区域联防组织,优化应急力量、器材装备、灭火药剂等资源配置,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轮巡、联防互查、定期会商、救援互助等工作制度,开展常态化的安全巡查,有效处置初起事故。
(三)强化救援力量,提升处置能力。属于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全部完成法人登记,强化经费保障及人员、车辆、装备配置。督促园区内的危化品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并配备相应车辆器材、灭火药剂。立足本地区化工事故处置需求,加强大流量、远射程等针对性装备配备。按照省政府消防大数据建设的统一部署,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探索建立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为危化品火灾爆炸应急救援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支撑。优化危化品事故处置专家队伍建设,发挥辅助决策作用。完善化工灾害事故社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大型机械设备、灭火药剂、医疗及餐饮保障、调运方式,定期开展合成训练和实战演练。
附件2
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点
一、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全镇居民住宅小区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整治以下方面:
(一)是否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
(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三)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占用、锁闭,通往屋顶的疏散楼梯是否畅通,是否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建(构)筑物。
(四)走廊、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堆放可燃杂物,电缆井、管道井是否防火封堵到位及堆放可燃物,是否存在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配电箱设置及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利用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等开展消防宣传,是否组织开展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是否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六)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群租房”现象,地下人防空间以及居住建筑附设的商业网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问题,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二、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实施分类整治。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要履行对居民住宅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会同基层综治办、安监所、村(居)委会等网格力量,逐个住宅小区开展检查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排查底册和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维修费用较大的,要充分利用涉及公共安全问题可以紧急启动维修基金的政策规定,按照程序启动维修基金尽快修复。对违章建筑占用消防车道、屋顶搭建泡沫夹芯板房等重点、难点问题,公安、住建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进行综合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统筹解决、挂牌督办。
(二)强化源头把关,完善基础设施。对拟建、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我省居民住宅防火设计要求,特别是高层住宅要配齐自动消防设施,督促指导建设单位配建电动车库(棚)和具备自动断电功能的集中充电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的,要提请政府将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出新工程,列出计划尽快补建到位。要强化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和灭火救援场地、登高场地管理,划定黄线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对确实存在停车难的老旧小区,可以通过绿地调整等措施增设停车场地,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打通救援通道。要鼓励、推动住宅建筑附设的商业网点以及居民家庭增设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灭火毯等简易消防设施,增强本质安全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要落实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单位,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要明确由居(村)委会承担消防安全统一管理职能。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具体负责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明确保安、保洁等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建立检查巡查、设施保养、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并完善相关档案台账,逐步推行使用消防安全管理APP开展日常管理。要严格消防设施管理,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要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协议,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公安、住建等部门间的执法信息互通,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将其纳入物业市场准入、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
(四)广泛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物业服务企业要借助小区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等开辟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更换消防宣传内容,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消防提示、组织疏散演练等开展消防宣传。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要结合上门走访、入户调查等工作,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服务工作,开展“一对一”的消防安全帮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
(五)整合应急力量,增强自救能力。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等人员组建志愿消防队伍,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火栓扳手、救生绳、消防斧等必要器材,明确集结和通讯方式,定期组织训练演练,有效发挥初起火灾扑救作用。有条件的大型居民小区,要依托物管办公用房、保安值班室、消防控制室等建设微型消防站,视情配备消防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及相关器材,作为社区微型消防站的组成力量。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夜间巡查内容,及早发现和处置火情。要倡导“邻里守望”、“十户联防”制度,引导居民进行火灾事故时的邻里互助互救。
三、职责分工
各部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统筹推进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对住宅小区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重点对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整治情况的收集和档案台账建立。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内容。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整治在小区周边消防通道上占道堆物、以路为市、户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安监部门负责对小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广电部门负责针对居民家庭的消防公益宣传,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给予曝光。工商部门负责对小区商业网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进行核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重大隐患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