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镇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能力,确保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镇范围内的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实行定量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年终由各行政村、社区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实施,并报食品安全委员会通过。
四、奖惩措施
1、各村、社区主要干部的奖励按考核得分报镇农经站,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奖惩兑现。
2、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奖为10元/分,根据考核细则实际得分测算,由镇食安办报镇人民政府后负责兑现。
3、各村、社区管辖范围内发生一起等级食品安全事故,取消全部考核得分,并取消镇其他条线的奖先评优资格。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