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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6年牛塘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80/2016-0004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牛政发〔2016〕10号 发布机构: 牛塘镇  
产生日期: 2016-03-14 发布日期: 2016-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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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牛塘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牛政发〔2016〕10号
 

 

 

 

 

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各相关事业单位:

现将《2016年牛塘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4日

 

 

 

 

 

2016年牛塘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实施方案

 

为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6〕21号)的相关要求。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的环境监管网络,配备专职环境监管力量,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形成网格定位、责任到位的环境监管模式,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环境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全镇生态环境水平。

三、监管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规范执法行为,巩固监管成效,做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四、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依托行政区划,我镇划分镇、村(社区)二级环境监管网格。

(1)      一级网格(镇级)

网格范围为牛塘镇行政辖区。责任主体为镇党委、镇政府,网格长为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设立六个巡查工作组,分别由环保科牵头工业污染环境监管、经发科牵头能源总量监管、建管所牵头建筑扬尘监管、水利水务站牵头水资源监管、农技农机站牵头农业污染监管、城管所牵头城乡环境卫生监管、堆场扬尘监管。各监管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分管副镇长担任,组员由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经发科、派出所、土管所、建管所、交管所、水利(水务)站、农技农机站、市场监管分局、环保科、城管所、安监科等部门组成,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落实环境监管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故的发生,对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3、受理环境投诉,调处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4、督促落实上级网格提出的管理或整改要求。

  (二)二级网格(村、社区级)

    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14个网格,网格范围为村、社区所辖区域,责任主体为各村、社区党委(党支部)、村委(社区居委会)。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2、负责对本网格内环境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企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环境管理数据库。3、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在建项目、河道等的环境安全检查,重点巡查各类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情况,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故的发生,对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4、调处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5、督促落实上级网格提出的管理或整改要求。6、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五、网格监管运行机制

(一)计划管理。各级网格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二)沟通反馈。各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三)部门联动。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信息公开。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考评。人大、纪检、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境监督积极人士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晓国,副组长:周  波、乔正宽、冯云娟、潘志峰。成员由陈晓龙、殳红霞、卢  乾、冯国标、周文伟、王建春、郑劳方、陈贤伟、卢  震、钱雯倩、顾  宏等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由周  波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镇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将名单报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夯实监管基础。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整合现有污染源数据库,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网格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据《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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