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秸秆科学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民增收,根据《2016年武进区生态文明提速战役工作要点》(武政发【2016】2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6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秸秆禁烧监控力度,秸秆禁烧率达到100%;完善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系统,引导群众多种形式利用秸秆,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确保辖区内实现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区督查零查处。确保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三、工作内容
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动员宣传。要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突出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2、维护作业机具。要积极组织、督促机手完成好忙前机具维修保养,防止大忙期间延误打捆任务完成。
3、加强堆放点管理。要做好秸秆堆放点管理工作,堆放点必须达到防雨、防火的要求,做到标识清楚规范,稻麦秸秆收贮期间不得挤占挪用,不得堆放工业产品、建筑材料以及与秸秆综合利用无关的其他物品,同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巡逻制度。
4、严控收割节点。要高度重视机收环节,积极督促机手按照便于打捆的原则收割作业,割茬不超过10公分,不使用秸秆切碎及扩散装置。
5、合理安排打捆。要合理安排好秸秆打捆作业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机手与合作社打捆任务及与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
6、及时收贮运输。要积极组织运输收贮专业队伍和农户及时将秸秆从田间收运到堆放点,防止田间地头秸秆堆积。
7、切实加强巡查。要完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巡查制度,加强本村范围内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发现火点要及时处理。
四、补贴政策
1.打捆收运补贴。区镇两级给予村稻麦秸秆每亩各60元的打捆运输补贴。该补贴款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由村用作打捆收运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各村自行负责。
2.打捆机及配套动力购置补贴。鉴于我镇秸秆打捆机具数量已基本满足需求,因此秸秆综合利用中新增的打捆机及配套动力机械,原则上镇村不再予以适当补贴。但是仍然继续享受2016年度江苏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及区配套奖补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健全禁烧网络。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组 长:居敏俊
副组长:李国栋、陈忠平、孙俊、蒋轩
领导小组成员由全体镇干部,各村书记,派出所、环保、城管、农技农机、水利、学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陈忠平兼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0519-86511005。镇同时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巡查组。各村也应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强化巡查,落实督促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其余村组干部为工作小组成员,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并按标准配备秸秆禁烧巡查员,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各村要全力抓好作业机具维修保养、作业田块划定、堆放点建设和保障服务等关键措施的落实工作。
3、强化部门协作,落实联动制度。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相应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集聚各方力量,形成“政府引导、部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4.强化投入力度,保障工作开展。各村各单位要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重点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巡查工作中交通、通讯等方面的支出。要加强经费的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全额落实到位。
5.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奖惩制度。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对于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所在村域发生火点的,将在镇政府对各村考核中予以扣分,考核结果与区镇对村补贴和对村主要干部考核挂钩,秸秆禁烧成效与各村农业生态补偿相挂钩。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