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人民政府:
因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2〕4号)文件精神,在确保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前提下,拟对前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一般性修改,根据有关规定,将规划修改方案呈报武进区政府予以审查。
特此请示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5日